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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省门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四川省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犍为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犍为县教育体育局 犍为县老年人体育协
犍为县老年人协会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比赛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日 (二)比赛地点:乐山市犍为县体育中心 五、竞赛项目 五人制团体赛 六、参加办法 (一)各市、州门球协会,省级行业系统门球协会,四川省门球之乡,省门球比赛训练基地,省门协各会员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二)本次比赛报名限56支队以内(额满为止) (三)参赛运动员性别不限,年龄规定:65岁以下(195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代表队运动员必须是四川省所属市、州和单位者(以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住址为准)。 (四)每队报领队、教练、裁判各1人,运动员5—8名。 (五)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门球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前提,身体健康,具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体检证明。参赛人员自行办理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并于赛前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竞赛期间出现伤病或其他事故,均由参赛单位和当事人自行负责。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的方法,决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淘汰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前八名名次。 (三)第一阶段分组由裁判长主持,主办单位代为抽签。 (四)比赛采用人造草坪球场。参赛队须着统一运动服和平底运动鞋上场。教练员、队长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违者不得参赛。 (六)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者按违体行为处罚。 (七)比赛严格执行“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对以下违规行为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 2、以消极行为参赛;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8名发给奖杯和奖金。 奖金设定:第一名3000元 第二名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第四名800元 第五名700元 第六名600元 第七名500元 第八名400元 (二)获得前12名的队有资格参加11月份举行的全省门球锦标赛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奖给遵守大会纪律、表现良好的运动队。 九、仲裁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组长由四川省门球协会选聘。各参赛队须派1名年龄在65岁以下熟悉《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的一级裁判员(或年龄在55岁以下的二级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如未派裁判、或所派裁判不合要求、以及所派裁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均须交裁判员代聘费500元,裁判员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 (二)裁判员自备桃红色长袖T恤、白色长裤、平底运动鞋。 (三)随队裁判须身体健康,需自行办理人身保险。 十、报名、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将统一的报名表准确填写打印好,于2018年 3月16日前将电子报名表(不接收手写报名表)报至四川省门球协会和犍为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同时须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单须如实填报本人身份证号码,所报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三)参赛时必须携带好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四)报到:请于4月16日14:00前到乐山市犍为县育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报到时交验全队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呈报本队全体人员签署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出具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14:00进行裁判员培训,16:30召开组委会和裁判长、教练员联席会。 十一、经费 (一)与会人员参赛费、交通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各选派单位自己解决,食宿标准及安排请各队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 (二)各参赛队须缴参赛费每人40元(含领队、教练、运动员和随队裁判员)。 十二、本次比赛竞赛组织工作由四川省门球协会具体负责。本规程解释权、修改权属四川省门球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办单位:四川省门球协会 联系人:张士国 地 址:成都市新南路93号亚华商厦三楼 邮编:610041 电 话(传真):028—86621583 13981885767 承办单位: 乐山市犍为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地 址:乐山市犍为县文体中心 邮编:610200 联 系 人:廖廷松 手机 :15281988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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