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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 18: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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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天山雪 于 2012-4-2 18:46 编辑
1、2号球过一门后,正好与接球10 号接触,“报告裁判接触”,此时2号球直接进了二门。此种情况算不算双杆球?
在裁判员已经确认“接触”的情况下,裁判员应宣判“撞击10号!2号二门得分!”如果裁判员没有这么判,那就是失误。如果裁判员没有确认,就另当别论了。
2、4号球撞击2号球后两球接触,4号队员没有报告裁判,又击了一下自球撞击了2号球。裁判瞪眼,不知该怎么判。允许吗?4号队员犯不犯规?
原题是“4号球撞击2号球后两球接触”,4号队员本应经裁判员确认“两球接触”之后捡拾2号球,但他却去击球,当然是犯规,属于“击球犯规”。规则规定:“获得闪击权后没有闪击而击球”属于击球犯规。应将4号球拿到界外,2号球放回原位(犯规前的位置),(详见规则第24页)。至于“裁判瞪眼,不知该怎么判”,那就是水平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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