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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8-2-3 10:00 编辑
简 洁 规 则 必 须 科 学 设 计
一般来讲搞科学设计的人,系统观念都比较强。
设计必须先形成一个构思、总体框架。然后在构思、总框架的指导下,分不同层次、一层一层的进行具体设计,形成最后设计成果。
构思、总框架、层次设计,都必须建立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这一系列工作过程,就是科学设计过程。
相反另有一种设计方法就是:不考虑系统影响,只要局部行得通就行、就可以大胆进行设计。设计后再从系统工程的角度,再去论证、研究、复查设计的可行性。
实践证明:履行科学设计的方法,设计完成后,进行复查、论证,一般发现问题会较少;一般问题并不十分严重。履行设计、科学?设计一旦草率完成后,进行复查、论证时,会发现许多自相矛盾的地方。而且会发现问题严重的地方,不进行重新设计,是无法交付施工的。
以上说了那么多,目的只是想说明:门球运动如何进行科学设计问题。
门球运动构思与总框架大致有这么些内容。
一、有效比赛行为
有效比赛行为是指按规则规定进行的比赛行为,包括正当比赛行为和犯规比赛行为。
二、有效移动
有效移动是指击球员合法击球(或闪击)使球产生的移动。
三、触球犯规
触球犯规: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
四、界内球
界内球是指成功通过一门后,仍停在场内的球。(由于最初门球竞赛规则的设计:是满分制。此处成功通过一门,是特指:开球时通过一门)
五、球过门
(1)球从球门前方经有效移动后,整体通过球门线移动至球门的后方。
(2)球过门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依次通过一门、二门、三门。
为了解决开球时、过一门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可以补充增加一条
(3)开球时、击球员击打自球顺利通过一门的行为,是有效比赛行为。
说明:这样就可以解决开球、过不了一门,导致发生撞击球的问题。
即为无效比赛行为,使球产生的移动为无效移动。
六、撞击中柱
撞击中柱即撞柱是指已成功通过三门的球,经有效移动后触及中柱。
七、撞击
撞击是指合法击出去的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以上七项内容,我认为是门球运动构思、即总框架。其他内容如:进门该怎样?撞击该怎样?球移动该怎样?界内球与界外球该怎样?都是处于框架下的层次性问题。
解说:举一个层次性设计、明显与构思、总框架不相符的突出、而又简单例子,大家就可以理解这么说的道理。
撞击:构思、总框架设计是,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
例子: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密贴现象,依据现在的解释、两种密贴现象,都可以认为是:撞击。
1、击打自球移动静止时与他球发生密贴触及。
说明:该现象属于撞击,完全正确、一点也不错。
2、自球原来就与他球密贴。
击球员需提出申请、经过裁判员确认密贴后,击打自球移动后,即使不触及他球,也算有效撞击。
说明:构思、总框架认定,撞击是自球移动后触及他球,才是撞击。自球移动后不触及他球,就不能算撞击。
结论:自球移动后触及、与自球移动后不触及,完全是含义相反、完全不相同的两种不同概念。
再与大家商讨一下有关开球遇到的一系列若干问题。
一、为什么要进行开球?
准备进场参加比赛的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经过开球的测试,才能确定能否进场参加比赛。——参加比赛测试要求、需要开球。
二、准备开球、拿在击球员手里的球到底应该算什么性质的球?
好像在学习规则、讨论规则时,没有人会想到、提出这个问题。
开球时、怎么放置自球?
由于自球是什么性质的球,搞不清楚。如何放置自球便发生了一些问题与分歧。
常识:进场参加比赛的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的球:界内球和(被放置好的)界外球。
未进场、可以拿在击球员手中的球,不可能是界内球。只能定义为是:未进场的场外球。
说明:属性虽然属于场外球,由于是处于尚未进场参加比赛的特殊状态,所以开球时、允许击球员可以拿球、放球。
三、如何开球?
准备开球进场的球,由于是未进场的界外球,开球时的放置,按道理应该按照界外球的要求去放球。(放到场区边线外、即开球区内10厘米处)
而且还应该执行界外球进场撞击球,犯规;过门、无效的规定。
现在实际上是这么规定:开球时击球员必须用手将自球放置于开球区内(由于是特定环境下的球,允许击球员自己拿、放球),所以开球、也放宽不必严格执行放置于边线外10厘米处。只要不放置于场区内就行。
能够这样认识、领会,就绝对不会出现像现在那样认识,可以将自球放置于开球区与场区公共线上,即就是将自球放置于比赛场内。
开球、自球既然是界外球,进一门理应是不应该得分的。
正是由于开球的特殊性,为了鼓励开球进场,积极参加比赛,现规则实际上是暗指一项特殊政策:即开球、进场的界外球,只要顺利通过一门、就可以享受场内球的待遇。(备注:不享受双杆球的待遇)
解说:这样就可以解决开球时的界外球,进场过一门得分问题,能否继续参加比赛问题。
同时也可以彻底解决现在纷扰进一门、进不了一门,撞击门前球、还是门后球如何处理诸多棘手问题。
顺利通过一门,享受场内球的待遇,这样进门、可以解释,不进门、也好处理。
(1)顺利进了一门,撞击门前、门后球,算有效撞击。
(2)开球、不能顺利通过一门而撞击球,可以判是无效比赛行为。被撞击的球移动无效、复位。
如此设计、循环得分的撞柱球,此路就不通了,必须另寻出路。
突然想到一些问题,联想到科学理念,才有如此一番说词。不一定准确、有误导之处谨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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