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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夕韵风采 于 2012-3-30 16:30 编辑
吁请放宽参赛年限 自门球一定级别的赛事,参赛上限规定不得超过70岁以后,门界反响极为强烈。不仅在本地,在网上,就是我近期的江津区和渝中区的赛事之行,也多有怨言不绝于耳。
正因为过去在赛场上曾经屡有安全事故发生,出于对大龄球员的人身安全考虑,有关高层才作出此项规定。但此项规定作得是否合乎情理,是否科学,笔者认为值得商榷。我认为应延长至75岁为宜。因为:
1、现在国家在发展经济社会、增强国力同时,十分注重民生,人民的衣食住行大为改善。加之人们的健康和保健养生意识大大加强,故体质和平均寿命大为增加,步入老龄化社会的进程加速。“人活70古来稀”的概念已荡然无存。
2、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65岁以前算中年人,65岁至74岁算青年老年人,75岁至90岁才算正式老年人。我认为,不论这个定义是针对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仅在我国包括门球在内的众多群体组织中,大多数65岁以上的人都是符合这个定义的。
3、从门球运动适合老中青少的特质看,求实说,门球应该忒适合老年人。我估计目前在全国门球人口中,65岁以上的所占比例应该不在少数。
4、从门球的运动量来看,现在的5人制门球,对于75岁、身体状况良好者应不成问题。
5、至于参赛人员体检和签定责任书及购买临时人生保险的程序要求,对于人身安全事故的预防,以及明确万一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责任,并得到及时的理赔保障,也是行之有效的。
注:第5条是主办单位市老体协等(11个项目)规定的。料想全国体育大会亦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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