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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8 0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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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击球员的这种行为为妨碍比赛犯规,应该取消击球权,将自球拿出界外,他球放回撞击后停稳的位置(或放回放球位置)。
1、规则7页,第一章第一条关于场地的规定中,中柱是“垂直固定于场地中心”的固定比赛设备,比赛中是不允许随意拆除的,现在击球员拔掉中柱,就是损坏场地。在裁判法12页中规定“在场地内划沟、砸坑或损坏场地”是“可以不予警告而直接判罚”的妨碍比赛言行。如果在拔中柱时他球已经放在脚下,应该将自球拿出界外,他球放回放球位置;如果拔中柱时他球还没有放在脚下,他球应该放回撞击后停稳的位置;
2、在裁判法12页(二)、5规定:“由裁判员认定的其他违规言行”也是妨碍比赛言行。现在裁判员说我感觉你犯了规,也属于裁判员的认定之列。只是裁判员对规则不太熟悉而不敢肯定的模棱两可的说法。按照规则规定裁判员完全可以对比赛中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认定是否是妨碍比赛犯规,这是规则给予裁判员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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