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10-18 10: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门球后卫 于 2017-10-18 10:20 编辑
硬伤和负面效应
公平、公正和利益均等是体育比赛应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如果偏离这个原则,就有可能产生明显的硬伤。对军旗老师的方案,我举一个例子:比赛中如有必要,球员常采用“牺牲打”,即用己方的非关键球闪带对方的关键球,两球双双出界。按现行门球规则判,两球均为界外球,大家都不会有异议;若按军旗老师的方案,则判对方球为压线的界内球,己方球为界外球,大家可能会吵翻天。
前不久,有一个网友(记不清了)有一句话,说修改规则,“牵一发会动全身”,这句话很有道理。门球规则是一个系统,当某项条款改变时,说不定会波及到其他方面,衍生出某些新的问题和负面效应。这种教训,在中国门球规则的几次修订过程中都有显现。如04规则修订时,有些人以比赛中出现的同分多门多柱为胜的特殊情况为由,提出所谓“胜场次不能二次得利”错误思路,并主导门球小组循环赛的名次排序达11年之久。2011规则修订时提出的得分不封顶,初衷是鼓励球员多得分、得高分,但未顾及重新过一门的球控制范围过大,加剧了一边倒的负面效应。
军旗老师的方案,本意是减少界外球,防止一边倒。但有可能会衍生以下的负面效应:1、中、远距离的精准闪带、撞顶技术将变得毫无用处,特别是对方有过二门或过三门并有可能撞柱制胜的边线球,你将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2、远距离冲击、擦边远距离奔袭技术,意义也不大了。即便你能得手,充其量也只能将对方球“挪挪地”,播种西瓜却只收获到芝麻,不划算。3、斜面槌头擅长的撞顶对方的压线球,使他出己不出的情况也不会再现。4、如果10个球都在场内,你即便打到对方球,有可能感到无合适地方闪送,很无奈。
减少界外球,防止一边倒固然好,但如果因此而导致门球重要的技术消亡,可能是得不偿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