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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天来,因讨论网友建行人一界外球拖时20秒的案例,就呼号时机问题,引发出多次争论过的“球停稳才能呼号”的问题。就此问题,我连续在网上发主帖九份,表明了个人反对“球停稳才能呼号”的立场。
从众多网友的回帖看,已澄清了两个问题,发帖讨论的目的基本达到!
澄清问题一:规则的确没有“球停稳才能呼号”的规定!即使我出1万元奖金,也无人在规则中找到“球停稳才能呼号”的规定;有网友说你出100万元奖金,也找不到此规定。
结论:个别人一再坚持、鼓吹的“球停稳才能呼号”的论点,因没有规则的支持,即使讲100条理由,也不能成立!
澄清问题二:界外球进场后的时间就是“裁判用时”!因为击球员击界外球进场后该击球员的击球权即告结束,。
结论:击球员击球权结束后的“裁判用时”,裁判员应该及时呼号。裁判员更不能为界外球已拖时10秒后才击球的行为方再拖时,如果裁判员再拖时,则有不公平之嫌,也不符合规则关于击球权结束后应该及时呼号的规定。
到此,该说的已经说了,我对呼号时机问题的讨论基本结束,人也有点累了,我还有很多门球活动要参与,再多说已无意义。
很多网友我帖子中回帖,未一一回复,在此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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