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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人发帖问裁判天地版主: 1,上场的击球员动作快,自球击出,碰撞了移动中的进场球,请问此时应按规则哪一条来判处?是判碰撞有效,还是判进场球犯规?
2,通常击球员要根据各球队落点来决定自己的对策,击球员上场之后,场上球还在移动,此时击球员不能做任何事,只能等待,但是10秒的计时已经在呼号时开始,这种情况就是击球员的10秒用时被裁判员截去一段,公平吗?
我举两例反驳XX人的上述两个问题。
例1,借泰虎老师的举例反驳1,如:⑨球进一门续击到三线半与①球隔门接应,根据力度能够判定不会出界,为什么必须等到球停稳才能够呼叫10号啊!呼叫10号,10号击球员要摆球,这个时候⑨球早就停稳了,影响⑩球进一门吗?
就是说:10号击球员的动作再快,⑩球进一门后也绝对不可能碰到⑨球。所以,裁判员在⑨球未停稳时呼号,对10号击球员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例2,反驳2,如:比赛还有50秒,10球在一角界外,1、3、5三个已过三门的球都在中柱附近,红队教练提前安排1号队员闪、打三个中柱。裁判员呼10号后,击球员击10球到四角接应2球,裁判员见10球在滚动中不可能碰球、可能接球不能到位,在10球未停稳时呼1号,1号队员根本就不会考虑10球,不管10球是上天还是入地,也与其无关。直接进场将3、5、1球闪、打撞柱,稳得6分。
就是说:1号队员被呼号后,是绝对不会考虑10球移动不移动。裁判在10球未停稳时呼号,不会出现任何风险!
XX人不会不相信球场上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吧!而且球场上上述球未停稳可以呼号的类似现象还可以列举很多 !
我这两例不会又不符合“逻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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