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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一,5球撞击3球后,3球正好停在三门后,与已过二门在三门前的7号球相对,若5球闪3球,不一定能把3球送到这么好的位置,于是5球故意犯规(如触摸5球等),自球5号放界外。随后,7球进三门撞击3号,打成两杆球。实例二,5球撞击3球后,5球闪击3球不到1O公分,3球放在放球处(三门后),5号放界外。随后已进二门在三门前的7球,进三门撞3号,打成两杆。例三,5球撞3球在拿球时违规,3球放原停球处(此时三门后的3球与巳过二门在三门前的7球成一直线),5球放界外。随后7号过三门撞3号,打成两杆。例四,5球撞击3号后违规,3号放原停球处(此时三门后的3球与已过二门在三门前7球不在一条线上),5球放界外。随后,7球进三门时通过撞门柱撞到3号,打成两杆。以上四种情况我认为都应确认7号两杆球,不管5号是有意或无意犯规!而白方认为7号不应祘两杆球,一是有的是5号有意犯规在前才造成两杆,二是按不给犯规方利益的原则,也不应祘两杆球。如何判?敬请各位门球老师指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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