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政治、宗教、種族的奧運精神象徵什麼?
人所共悉的奧運格言(Olympic Motto)是:為實踐“更快、更高、更強”而拚搏,大多數人以此認為,奧運精神即體育精神而已。其實不然。
奧運精神背後體現著的是“相互理解、友誼、團結和公平競爭”的精神,反對以政治、宗教、種族、性別或其他理由對某個國家和個人的任何形式歧視。它提倡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懷,去認識和理解自己民族、國家以外的事物,學會對其他民族、國家的尊敬,以客觀和公正的態度去看待別人和自己,虛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優秀成分,不斷豐富自己。
據此,《奧林匹克憲章》(Olympic Charter)第51.3條明確規定,任何奧林匹克場地均禁止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no kind of demonstration or political, religions or racial propaganda is permitted in any Olympic sites, venues or areas)。就此,針對各種干擾,國際奧委會( 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 IOC)主席羅格在2008年4月10日作出了重申。
原來,《奧林匹克憲章》在規定國際奧委會角色時,也強調它須反對政治或商業對體育及運動員的任何濫用(to oppose any political or commercial abuse of sport and athletes)!
由於北京奧運聖火在國外多處城市的傳遞受藏獨份子等破壞,突顯了遵守或違背奧運精神的問題。有網民透過網上表示:奧運應該是一座橋,是讓大家相互溝通的,而不應該是一堵墻,讓大家互相仇恨。這段話也許是奧運精神的很好的註腳。
正是秉承這種祟高的精神,奧林匹克的宗旨定位在推動體育活動成為以人為本的和諧發展,以促進一個維護人類尊嚴的和平社會發展。奧林匹克主義(Olympism)是將身體、意志和精神方面的各種品質均衡地結合起來,並使之得到提高的一種人生哲學(A philosophy of life, exalting and combining in abalanced whole the qualities of body, will and mind)。而其中心思想是人類的和諧發展,試圖透過體育運動來促成這一目標的實現。
也正是秉承這種精神,《奧林匹克憲章》確定了奧林匹克的標誌。奧林匹克5環標誌中的藍、黃、綠、紅和黑環,便象徵世界上承認奧林匹克運動並準備參加奧林匹克競賽的五大洲,第6種顏色白色,就是旗幟的底色,意指所有國家都毫無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幟下參加比賽。有人曾說,5種顏色分別代表歐、亞、非、澳、美洲。原來,據奧林匹克官方網站的提示,這種說法是錯誤的。5環標誌的設計是被譽為“奧運之父”的法國教育家Pierre de Coubertin(顧拜旦)在1913年提出的。他對奧運精神的闡釋就是:它應被視之為“生命的哲學”,融合文化、教育與體育,與及提倡和建立和平的社會。這標誌未經國際奧委會許可,任何團體或個人不得將其用於廣告或其他商業性活動。
【資料來源:國際奧委會網頁、人民網(奧運特刊)、奧運馬術比賽(香港)有限公司行政總監袁海星博士講稿《奧運義工與社會價值觀》(見第173期《華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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