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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inchao1231 于 2017-5-22 09:33 编辑
最近,网上帖子对于中途退赛讨论热烈。个人感觉应当在门球竞赛规程中对于退赛进行区分和说明。退赛应分为故意退赛和非故意退赛。对于非故意退赛,仅仅取消已赛的成绩,即便退赛队赢过球,也按0:10负场算。对于故意退赛,除了取消成绩外,以后应禁止该队报名参加此项赛事3—5年,以此惩戒。那么什么情况算是非故意退赛呢?我认为只有下列三种情况: 一、队中有队员突发身体不适或家中突然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离开,而且没有替补队员顶上;
二、因天气等因素更改比赛时间,导致一些队伍中的一些队员不能参赛;
三、其他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情况——例如交通管制或拥堵导致未按时赶到赛场等等;
遇此种情况,参赛队需要向大赛组委会尽快告知(最好是赛前),并补上书面说明。否则,均按照故意退赛处理。
门球要想健康发展,必须正风气。 当然,还有一种解决的办法就是大赛组委会每次可以找一些替补队员,如某队因非故意因素面临退赛,可以让这些替补队员补齐,保障场次的完整性。当然该队就无出现权,但是和其他队的净胜分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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