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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击与抬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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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 16: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0规则第19条:“闪击是指撞击后,自、他球停止,拿球、放球、击球至脚离开为止的整个过程。”这一条与国际规则第3章第6项规定相同。该训练班(唐山,奇卢注)学习参考材料却说:“鉴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还是执行击球为判断是否逾时犯规的依据,即与过去的一样。”
与过去的一样,又何必修改呢?!既然修改了,也正式出版了,还要按修改前的办,这使人难以理解!‘闪击不抬脚’,又称得上什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呢?!
      (以上文字,是我在90规则出版后,给中国门协的信的内容)
94规则第三十二条:“闪击是指撞击后,自、他球均在场内停稳时,拾起被撞的他球置于脚踩自球旁(贴靠自球),利用击打自球的冲力将球闪出,直到脚离开自球为止的整个过程。”
我们现在关于抬脚时间的讨论,是04规则引起的。
我建议修改现行规则,恢复90规则的内容。供关心门球改革的网友参考。
发表于 2012-3-1 18: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学新规则吧。
发表于 2012-3-1 21: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抬脚也是闪击阶段的一部分,迟迟不抬脚就越时了!{:soso_e102:}
发表于 2012-3-2 06:56: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要讲就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球风,不要踩着不放;二要按规则判罚,若报“10秒”后,1秒内还不抬脚,则判超时犯规。
发表于 2012-3-2 07:07:3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所言即是,支持您的观点。
 楼主| 发表于 2012-3-2 07: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2-3-2 07:07
老师所言即是,支持您的观点。

您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啊!
发表于 2012-3-2 08: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信任,本人学门球时间短,很多东西都不太懂。我还在学习中,理解了意思,说不出来,实在惭愧!
发表于 2012-3-2 16:35: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凑个热闹:
四、闪击犯规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
您说,这抬脚自然就从脚下脱离。如果改成:
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使自球产生移动。
是否更加明确。
哈哈,又可能是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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