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翠屏绿叶 于 2016-11-28 18:19 编辑
一、主办单位 达州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承办单位 宣汉县体育局 三、指导单位 达州市门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 宣汉县门球协会 五、竞赛日期 2016年11月24日至27日 六、竞赛地点 宣汉县门球协会门球场 七、参赛单位 宣汉县(一队)队、宣汉县(二队)队、开江县(一队)队、开江县(二队)队、 渠县队、达川区队、大竹县队、万源市一队、通川区队、市级机关队、万源市二队。 八、竞赛项目 团体赛(五人制)、双打。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所在县(市、区)工作的公民。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裁判各一人,队员5至8人,性别不限。每队不得超过10人。 (三)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75周岁,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前提。竞赛期间或往返途中,出现伤病或其它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门球规则与裁判法.2015》;比赛场地在15×20米的两连片人造草坪场地举行。 (二)团体赛参赛队教练员、裁判员须佩戴标志;比赛只允许1人指挥 。分成A、B两组,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取前一、二名进入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出1——4名。 (三)双打赛不准请场外指挥。分成A、B两组,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取前一、二名进入第二阶段,进行淘汰赛决出1——4名。 (四)比赛执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五)比赛场地为20X15米人造草坪场地。 (六)比赛用球槌、号码布,由参赛队或队员自备。 (七)参赛队员必须着装统一方能参赛;上场比赛须穿平底运动鞋。 (八)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章。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团体赛,取前4名,颁发奖金及奖牌。 第一名 奖金500.00元 ,奖名次奖牌一个 第二名 奖金400.00元, 奖名次奖牌一个 第三名 奖金300.00元 ,奖名次奖牌一个 第四名 奖金200.00元 ,奖名次奖牌一个 双打赛取前4名,颁发奖金及奖证 第一名 奖金400.00元 ,奖名次奖证一个 第二名 奖金300.00元, 分别奖名次奖证一个 第三名 奖金200.00元 ,分别奖名次奖证一个 第四名 奖金100.00元 ,分别奖名次奖证一个 十二、裁判员 各参赛队必须派二名身体健康,熟悉门球运动裁判规则(2015)的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 裁判员着装统一:上穿白色运动服、下穿白色裤子、白帽子、白手套,平底运动鞋。 十三、仲裁委员会人员另行通知。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11月20日18时,报名截止。过时不候。 (二)各参赛单位认真做好队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到:各参赛单位于11月24日下午三点钟前,到宣汉县门球协会报到。下午三点半点钟,召开领队、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 十五、经费 各参赛队不交参赛费,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归承办方,未尽事宜待开联席会时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