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第三届“园丁杯”门球赛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宣汉县教育工会 二、承办单位 宣汉中学 三、指导单位 达州市门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 宣汉县门球协会 五、竞赛日期 2016年9月23日至25日 六、竞赛地点 宣汉县门球协会门球场 七、参赛单位 宣汉中学、宣汉职中、宣汉教师进修校、宣二中、 育才小学、一完小、二完小、西北小学、江口学校、 东南小学、天生中学。 八、竞赛项目 团体赛(五人制) 九、参赛办法 (一)参赛队员必须是所在学校的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 (二)每队报领队、教练、裁判各一人,队员5至8人,性别不限。每队不得超过10人。 (三)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前提。竞赛期间或往返途中,出现伤病或其它事故,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十、竞赛办法 (一)第一阶段:整个赛事分A、B两组,各组实行循环赛,决出前三名。 第二阶段: A3——B3决出第五名、第六名; A2——B2决出第三名、第四名; A1——B1决出第一名、第二名。 (二)比赛执行《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5》。 (三)比赛场地为20X15米人造草坪场地。 (四)比赛用球槌、号码布,由参赛队或队员自备。 (五)参赛队员必须着装统一方能参赛;上场比赛须穿平底运动鞋。 (六)教练员、队长必须佩带徽章。 十一、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比赛获得第一、二名的队,获得特等奖奖牌一个,并分别奖现金800元、600元。 (二)比赛获得第三到第六名的队,获得一等奖奖牌一个,并分别奖现金500元、400元、300元、200元。 (三)比赛获得第七名至第十名的队,获得二等奖奖牌一个。 十二、裁判员 各参赛队必须派一名身体健康,熟悉门球运动裁判规则的二级以上裁判员,参加大会裁判工作。没有裁判员的学校,请派一名爱好者于9月10日、11日,到门球协会参加培训,以便参加比赛的执裁工作。 裁判员着装统一:上穿白色体恤、下穿白色裤子、白帽子、白手套,平底运动鞋。 十三、仲裁委员会人员另行通知。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于9月15日18时,报名截止。过时不候。 (二)各参赛单位认真做好队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三)报到:各参赛单位于9月23日下午二点钟前,到宣汉县门球协会报到。下午三点钟,召开领队、裁判员、教练员联席会。 十五、经费 (一)各参赛队交参赛费200元(门球协会收)。 (二)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六、本规程解释修改权归承办方,未尽事宜待开联席会时通知。 宣汉县第三届“园丁杯”门球赛组委会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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