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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9 18: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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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门球队开始到现在,十多年了,参加县、镇的老体协举办的门球裁判员培训和教练员培训,发有各级老体委的2级、3级和辅导员证书执裁过几十场的主、付裁,也碰到过无数次的"奇奇怪怪的疑难杂症"。(11年前后至15年汐规则)都有各自的优缺点。(11)前的无限次双棒球,(11)年后限制的二次双棒球。至现在的限制一次双棒球。从撞中柱得满5分退场到现在的整场整队连环撞中柱至25分。接触过队员为裁判员误判的争论,有偏袒单方的执裁者,有自以为是裁判,有冷眼相向的队员,种种种种的原因,真是举不胜数。(11年)前的规则是(击球员自球与被击之球粘贴,不管是两球.三球的帖合都需裁判员处理,移开贴合球,击球员取其中一球进行依次闪击,如果击球自行处理造成其中的某球移动都判罚犯规。现在是掉球也可以,脱球也可以,甚至可久自行移动他球都不算犯规。有的裁判员甚至判重击球过门得分有效。真不知该说什么,该怎样说?连应该闪击的球都弄丟出界外了,还可以继续闪击,还不算犯规。可能是我的水平有限,傻了。说了很多,但都是以事论事而巳,沒有存在什么意识。如有什么不对的,请愿谅!也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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