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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2016年“泽东集团杯”全国青少年门球锦标赛仲裁、裁判人员的通知 2016-08-05 21:25:00
各有关单位:
2016年“泽东集团杯”全国青少年门球锦标赛定于8月14日至19日在湖北省襄阳市举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经研究,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比赛仲裁、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张 娜(中国门协)
副主任: 刘宝祥(河南) 陈金波(湖北)
(二)裁判委员会
裁判长:姚兰(女,陕西)
副裁判长:董福海(山东),肖建峰(宁夏),马惠成(湖北)
裁判组长:韩芬(女,陕西)、殷亚娟(女,河北)、段金钏(女,陕西)、陈耀忠(江苏)、邓顺万(湖北)贺志军(陕西)、任波(黑龙江)、陈再佳(云南)、王建忠(山东)、李文炳(上海)
二、报到与离会
(一)报到
请选调裁判员及随队裁判员于8月14日18:00前到客莱维酒店报到。(联系人:朱雄健,18327560027)
逾期报到将不安排裁判工作。
(二)离会
全体人员请于2016年8月19日12:00前退房,午餐后离会。
三、服装
国家级裁判员携带中国门球协会统一配发的裁判服。随队裁判自备白色长裤、白色上衣、白色平底运动鞋,可按优惠价购买中国门球协会指定裁判服装(长款联系人:蒋翔宇,中国门球协会;联系电话:010-67147628 )。
裁判员应携带等级裁判员证书和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等级裁判胸徽。
四、经费
大会选调的仲裁、裁判员的差旅费(动车二等座或火车硬卧标准,不得绕行)、食宿费由赛区负担。
五、其他
如不能参加裁判工作请于8月10日前函告中国门球协会,以便另行安排。
中国门球协会
2016年7月29日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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