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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规定被吵乱了
门球竞赛规则规定击球员用时时间为10秒,超过10秒不击球(或闪击)则判超时犯规。
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比赛队员均需服从。
这么一个简单、明了、正确的规定,为什么执行起来会这么难?
打轮次会没有问题吗?
一旦击球(或闪击)失去了时间的约束,比赛时间还能够控制吗?
使用10秒计时员会没有问题吗?
正如一些网友提出的,被击打的球跑到较远的地方,击球员即使积极地去捡球、放球、瞄球,10秒钟时间有时还不够用。类似这种特殊情况,总不能不给击球员充足的时间、就直接判超时犯规吧。
唯独只由裁判员正确把控10秒用时时间,才可以灵活、机动解决10秒超时犯规问题。
其中:大家必须取得统一的认识是前提。
对于10秒超时犯规问题:
1、必然有超时犯规的动机。
一场比赛、在正常的用时时间里,一般绝不会出现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除非是闪击时由于教练员指挥不果断,经常让击球员改变闪击方向。而击球员在改变方向操作时,动作又迟疑、缓慢。如果在一场比赛30分钟时间内都采用10秒计时员计时的办法,这不仅麻烦、也并非十分需要。故并不科学。
一般出现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是有原因、是有先兆,明眼人一看都会明白的。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行为,一般都出现在比赛处于尾声的关键时刻,局势并不十分明朗、比分往往又处于十分胶着的境地。
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绝对发生在微弱领先一方。实践规律证明: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最多又会发生在最后决定胜负的一杆球。
大家应该都有同感、又是最能引发矛盾的往往是:最后一杆毫无意义、无足轻重的界外球进场,也会酿造出超时犯规的喧然风波。
面对此情此景,裁判员针对界外球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果断地判了超时犯规!
击球员不满、可以理解。击球员一方的队员、教练员不满也可以理解。
场上一切有良知的人,如果不理解,那就奇怪了。为什么现场一旦起风波时,没有人敢站出来说一句公道话?
我认为:这是当今场地裁判组长、总裁判台、以及组委会息事宁人的结果。
这种现象的搅局人,不看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实际行为,而专挑谁也似乎说不清的10秒时间到与不到的问题,进行胡搅蛮缠。
其实:10秒时间的到与不到,完全可以说得清楚。
门球竞赛规则明确指出: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难道说得还不清楚吗?
我认为:击球员有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动机与行为,裁判员既然判了超时犯规,就应该敢于面对现实、就不应该怕!各级领导就应该及时依靠场上观众,相信完全会得到场上有良知观众的支持!何愁这股歪风邪气得不到打击。
只有这样、超时犯规判罚,大家都认为这是一件十分复杂、棘手的难题,才会变成是一道简单、容易得到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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