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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6-7-22 10:24 编辑
浅谈“咬文嚼字”学习方法
建行人在“咬文嚼字看规则”一帖中列举了在2015规则中有一些词语、词组,门球人学习后具有各种不同的声音。可以以“咬文嚼字”去理解也不为过。
由于文章不长,为了学习、讨论方便,特全文转载如下。
2015门球规则出台后,对规则的学习与理解出现各种声音,用咬文嚼字来形容却不为过。
1、撞柱与碰柱。
2、碰撞与接触。
3、接触与密贴。
4、(闪击)成功与(闪击)完成。
5、边线与端线。
6、主动与被动。
7、撞柱后的球重进一门是否叫开球?
8、击球员请求确认与没有请求确认的区别。
对于以上一些问题,我有兴趣谈一谈我个人的看法。
门球竞赛规则一旦修改出笼以后,有许多网友喜欢认真学习,习惯进行咬文嚼字的推敲。力图吃准门球竞赛规则的精神。对于有疑问、有不同看法,则喜欢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
这些人咬文嚼字学习新规,好像细嚼慢咽品尝大餐一样,会感觉津津有味、受益匪浅。
有些人则认为:门球竞赛规则修改刚出笼,认真执行就是了。再谈论这里有问题、那里有错误,还管什么用?要谈、等到下次修规时再谈。现在大谈、特谈新规的不是,就是企图否定执行刚出笼新规的言行,不利于严格执行刚出笼的新规。
反复咬文嚼字、就是一种钻牛角尖行为。
新规刚出笼,他们反对议论新规这也不是、那也不是。听到议论,他们会嫌烦、会浑身的不舒服。
持这种观点的人:规则精神往往吃不透,裁判员怎么判、就怎么执行。即使裁判员判错了,也没有自己的正确主张。
建行人谈论的一些问题,情况各异。
1、撞柱与碰柱。
我认为:撞柱是一种主动行为;碰柱则是一种被动行为。
2、碰柱与接触。
我认为:碰柱是一种动态行为;接触则是一种静态表现。
3、接触与密贴。
我认为:接触是触动后两球并不一定相连;密贴则是两球必须紧密相连。
4、(闪击)成功与(闪击)完成。
我认为:(闪击)成功是特指闪击过程成功;(闪击)完成则是指闪击动作、或是闪击行为的完成。
5、边线与端线。
我认为:边线是泛指围成场地四周的线;而端线则是特指具有方向性的边线。比如:左右、或前后边线。
6、主动与被动。
我认为:自球的移动称之为主动;他球的移动称之为被动。
我认为还可以有另一层含义与解释,即:被自球撞击的移动,叫主动移动;被其他形式撞击的移动称被动移动,或通常被叫做“间接移动”。
7、撞柱后的球重进一门是否叫开球?
我认为:开球是门球运动中的一个专用名词。它只限于比赛开始时的进一门。采用循环得分制以后,撞柱球重新进一门,本不应该间断、再到开球区去进一门。而应该采取继续循环、连续运行的方式。
这完全是门球运动由原先的封闭式改进到现今开放式运行模式,设计上缺乏经验所致。
所以撞柱后的球重进一门,不能叫开球。
8、击球员请求确认与没有请求确认的区别。
我认为:事物的客观现实已经明摆着,请求确认与没有请求确认,是改变不了事物的本质。
但是由于门球运动尚处于不成熟阶段、裁判员队伍素质又跟不上,会造成比赛中出现一些矛盾与纠纷。
才会人为的将一些不成问题的判罚,变成了有问题。
比如:
(1)确认的问题。
球与球是否接触,应该看事实。
裁判员应该据实判罚;一切应该以裁判员的判罚为准。
比赛中球与球是否接触?裁判员的判断与击球员的认定发生了偏差,经常会闹矛盾、引发纠纷。
该怎么办?
无奈之下造成2015新规违心修改成:两球即使接触,击球员如果未经裁判员确认,他球须有动感才为有效撞击。否则不为有效撞击。
原本没有问题的事情,现在却变成了有问题。
(2)超时犯规判罚问题。
用时是否犯规?这一向是门球运动中十分敏感的一个问题。
规则正文中一直强调:超时犯规由裁判员认定,裁判员计时为最终计时,比赛队员均须服从。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又怕出现问题、引发矛盾与纠纷不好交账。
在2004、2009门球竞赛规则中均采取一种妥协行为,要求裁判员用默记的方法计10秒时必须报“8秒”如果击球员撞击或闪击未在以后的2秒进行,裁判员必须宣布超时犯规。
在2011、2015门球竞赛规则中则更进一步要求裁判员用默记的方法计10秒,在到达规定的时间必须报“8秒”、“9秒”、“10秒”,报时结束后若击球员还未击球或闪击,应判犯规。
击球员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超时犯规行为,弄到裁判员必须提醒、提示击球员注意不要法规的地步。
这样消极的做法,是有利于遏制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呢?还是鼓励大家在关键时刻,在裁判员的指引下、都去进行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的行为呢?
只要大家看看比赛中的实践,人们就不难会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咬文嚼字、细嚼慢咽、吸入骨髓,才能获得门球运动的真谛!才能对门球运动的身体有益!
以上观点仅属于个人认识,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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