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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氢弹部件失窃案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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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7 16: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69年暮春,太原开往北京的596次列车上发生一起被列为“全国特别重大案件”的氢弹部件失窃案。703研究所的两位保密人员在护送氢弹重要部件“TQD自动仪”进京时,在火车上竟被人调了包。国务院总理周恩来闻讯要求时仼公安部部长谢富治尽早破案,并给出10天的期限……
  按照当时的一般思维,干警们想到,偷氢弹的不是国民党特务,就是苏修分子。于是,立即通知各边境口岸丶哨卡进行排查。然而并未发现有用线索。情急之下,专案组在“五七学习班”找到一位叫郭应峰的老公安协助破案。郭应峰独自对着《24小时侦查情况记录》研究了8个小时,丢下一句话: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作案者是20出头的女性,是山西境内某小镇的居民,而且刚入行不久,还在剧团呆过。
  郭应峰的依据是,拎包上有少量太原出品的廉价“红灯”护肤脂;能在极短时间内打开链条锁,说明她具备这方面技术;她下手了但目标不准确,说明不是高手。为什么说在剧团呆过呢?因为两个当事人都回忆称遇到的可疑人物只有男性。那么,很可能这个“他”就是女的假扮,这种人可能在剧团干过。
  根据郭应峰的分析,专案组很快在太原锁定一名人称“蝴蝶”的姑娘。此人擅长开锁,拍过样板戏。郭应峰假扮盗窃高手在“蝴蝶”面前露一手,引得“蝴蝶”前来学师,并和盘托出偷了一块“废铁”扔到公园水池的事。就这样,案子破了,正好是破案期限最后一天!
        (摘编自《国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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