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裁判案例 (一).1号球进二门撞击三号球完成闪击后 ,一棒到三门前 又一棒球进三门,但是本隊己经用过一次双棒球了,裁判应该怎么判?
参考答案: 就本题而言,我所知道大概有以下三种意见, 1,触及静止球犯规(当地多按此判)我亲眼所见。
2.妨碍比赛(違体犯规)(专家解读) 我亲耳所听
3,不犯规。 现分别点评如下 : 红方已经使用过一次双杆球了,故一号运动员只有一次续击权,当一号运动员,一棒到三门前 又一棒球进三门肯定是无效的。问题是怎么判罚这种现象呢? .1.根据15规则第十八条 触球犯规 一、除竞赛规则允许的行为以外,击球员触及了界内球和界外球,为触球犯规。 然而又根据15规则对击球员的描述, 第六章 比赛通则 第九条 击球员 一、击球员及击球权 1.呼号后,获得击球权的队员称为击球员。 2.击球员击球后,当自球无撞击、无过门,或出界、撞中柱、犯规时,击球权即告结束,该队员应快速退场。 故一号队员一棒到三门前之后,就失去了击球权,也就不再是击球员了,所以不能判一号队员触及静止球犯规。 2.一号队员虽然不是击球员了,但毕竟移动了场上球,所以专家们根据15门球竞赛规则第十九条 违反体育道德行为和门球竞赛裁判法判一号队员违体犯规并给以警告。 我们认为在比赛中,教练员和运动员的忘记和失误是常有的事,这样的判罚有些过于严厉,也失于公正。 3.不犯规。判不犯规要根据当时临场情况。裁判员已呼二号了,一号球员仍击球,可判一号球员违体犯规并给以警告;若裁判员没呼号而站在那里等着球员击球,再判球员违规就不公平了,这时裁判员也是有责任的,如果裁判员发现球员已没有二次续集权,应做出“稍等”手势纠正即可,温和处理才是上策。 参考答案仅供参考 欢迎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