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歌声嘹亮老师关注“科学严谨的赛事编排是确保奖牌含金量的关键”的帖子。老师是门球裁判界的前辈和名人,本人只打球不怎么关注裁判方面的“是是非非”,发表这个帖子只是偶尔有感。 我觉得组织一场赛事,完全可以在开赛之前确定好“游戏”规则。除了分组采用抽签之外,赛中根本没必要用抽签解决任何问题。抽签无异于“摸奖”,没有公平竞争可言。 就本人帖子中的案例,我认为只要按下面办法稍做改动就可以既保证公平公正又不费时费力: 一、21个球队分A、B、C三个组循环,每组前三名共9个队出线。(63场比赛) 二、三个组最后出线的队即A3、B3、C3三个队循环,淘汰一个出线两个队产生D1、D2。(3场比赛) 三、出线的8个队按A2对B1、B2对C1、C2对D1、D2对A1俩俩对阵。四个胜队进入“前四”,四个负队进入“后四”。(4场比赛) 四、“前四”和“后四”分别循环比赛排定一至四和五至八名。(12场比赛) 整个赛事共计比赛82场,仅只比案例中的赛事增加2场就保证了奖牌的含金量又使参赛球队皆大欢喜,岂不美哉。 歌声嘹亮老师在门网上我们是未曾谋面的老朋友,欢迎你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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