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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这样计算成绩有弊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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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22: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6-5-2 06:14 编辑

为鼓励小组循环阶段多得分,拟规定把小组最高得分或小组全阶段净胜分,带到第二阶段,和第二阶段得分合并后,计算第二阶段胜负。例甲、乙队第二阶相遇,12:10,加上他们第一阶段最高分15和18后,变成27:28乙队胜出。

点评

可能采用的上下半时制记分法。不同情况,乱套!!!  发表于 2016-5-2 05:26
发表于 2016-5-1 22: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符逻辑规律。就像,在学校若干个年级的成绩相加即为最终成绩相比较:这符合比较规律吗?能体现最后的成绩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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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23: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只能说是乱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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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23: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按照15门球规则上的办法计分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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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0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也不知有什么依据。应该根据2015规则去计算名次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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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06:0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按照15门球规则上的办法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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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12:42: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方式过去采用过,沒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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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16: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按15规则来计算成绩,结果是自找烦恼,乱上加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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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17: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知道这个算法有什么好。
楼上各位说这个算法没有根据,我以为,提出方案需要的是论据,就是分析他的优缺点,不需要根据。
如果要在已有规则和惯例(此事只有惯例,并没有没有规则)找出方案的根据,那就没有任何新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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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0: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事情都要有创新才能有发展,不创新就会永远会停留不前。但创新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进行改革创新。不然,就是违背客观规律胡搞一通,把原本有条不紊发展的事情给搞得一团糟。我们希望按照百余年来门球不断完善的竞赛规则和裁判法进行有序改革,使门球发展更加趋于完善,具有更高的趣味性.竞赛性.乐趣性.观赏性.艺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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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0:33: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规则也出台执行了,就没必要去探讨了,等下次修规时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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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 21: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哪来的计算法!乱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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