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闪击犯规
1.有以下闪击行为时,判闪击犯规:
(1)被撞击的球经捡拾后脱手,触及了场内的自球和他球(不包括踩在脚下的自球)。
(2)闪击过程中自球脱离开脚下。
(3)放球的手未离开他球时,击打自球。
(4)将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闪击。
(5)同时对多个他球进行闪击。 说明 ●捡起一个要闪击的球后,又改换另一个被撞击的球进行闪击。
●同时捡起多个被撞击的球(可以暂时自行移开的球除外)。 ●自球与一个被撞击的球接触,却捡起另一个未与自球接触的被撞击的球。
(6)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不足10厘米。
(7)闪击时,只击打到踩球脚为闪击犯规。 说明 如果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 厘米及以上,同时又碰上诸如球门之类的障碍物反弹回来停在不足10厘米处时,则闪击成功。但如果停止时与自球接触,则为闪击犯规。
2.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他球作如下处理。: (1)如果犯规发生在放球前,则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2)如果犯规发生在放球后、则他球放在放球位置。
(3)如果犯规发生在闪击成功后,则他球移动有效。
(4)如果被闪击的球反弹回来停止后与自球接触,则他球位置不变。
(5)当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此问题其实是个特殊规定。按理说是属于“犯规”!此犯规肯定是放球后,但是,又不放在放球位置;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此犯规又不是放球期的犯规。
所以按照(5)当被撞击的球放在边线外进行闪击时,他球放回撞击后停止的位置。
就说明该球的属性是“撞击后停止的位置”,还是原来的有效移动去的位置,就是门前球。门前球,再次有效移动超过球门线,所以过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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