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1362|回复: 14

话说百年不遇……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14 14:15: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今世界,百年不遇千载难逢的故事实在多矣。
    要说最经典不过的,当数伊斯兰先圣穆老,经年征战下来,手下文武大员无敌天下,一日,穆老稍感不适,按说应当指定某人代理自已,或干脆就指定其为接班人,但举目过去,又觉得手下个个优秀,难以取舍,于是穆老干脆来个不说,无语,拂手而去,后世有人解读为穆老非常自信的认为,手下之人必定会有完美智慧推举继承人的,不然的话,以穆老的威信任意点举一位必然会令大众信服,疏不知此后,信众渐成两派,一派说有四位先祖,一派说只有一位先祖,争来论去眨眼间就是一千多年。
     无读有藕,中国有打门球的信徒们也遇到了这千载难逢的大事。
     话说3088年仲夏,河北涿州有一场赛事,一个进了三门的红球界外进场,不偏不倚靠在中柱上,一个进三门后的白球上柱,谁也没注意到这白球是先碰到柱还是先打到球,反正是响了一声。
     裁判刚准备宣判,全场喧闹起来。
     有人说,红球不得分。
     有人说,红球应该得分。
     裁判晕了。
     场下有人立马翻出一千多前的2015规则,说是周正说的要算得分,但立马又有人说周正说的不能得分,不信的话,咱们马上去把周正挖出来问问……
20160413_093304.jpg

点评

按3087年的规则执行,白痴才找周正。  发表于 2016-4-15 19:46
既然是“百年不遇”,我们何必管它!  发表于 2016-4-14 19:44
我不敢发言,因为我无论如何说都会被指为对专家不敬,我想对专家十分敬重者应当先表态。  发表于 2016-4-14 15:49
有点意思!  发表于 2016-4-14 15:14
发表于 2016-4-14 16:29: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专家也应服从规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16:41: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要由有资格的专家来解释才能令人信服呀。

点评

资格没用,中国门球协会授权即可。  发表于 2016-4-14 16:4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4 17:16: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让制规者来说明一下,不然遇上这种情况,就有扯不完的皮。加之现在的裁判员多数是老眼昏花,跟球不到位,那球场争端将不会减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19:13: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是,因为新规则的封面有点搞笑有点不伦不类,受到网友痛骂,制规者吓的跑到欧州旅游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4 19: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让制规者来说明一下,不然遇上这种情况,就有扯不完的皮。加之现在的裁判员多数是老眼昏花,跟球不到位,那球场争端将不会减少。

点评

既然是“百年不遇”,我们何必管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4-14 19:4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4 19: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泰山 发表于 2016-4-14 19:28
是该让制规者来说明一下,不然遇上这种情况,就有扯不完的皮。加之现在的裁判员多数是老眼昏花,跟球不到 ...

        既然是“百年不遇”,我们何必管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19:46:0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硒网友说的有道理哈,干脆不管,说不定就啥事没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4-14 20:3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利川晨曲 于 2016-4-14 22:22 编辑

   不是有很多人说:按规则办,坚决执行规则吗?叫他们把本本拿出来翻翻就知道了。我水平太低,翻了几个月也不知道该咋办。


先撞击球.gif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20:5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哈,没翻书前还知道进一门进二门,翻书过后连进一门都困难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