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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每个球队应由几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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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7 10:2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9年新法规中指出"球队的形成",规则二章三条规定:每支球队由5名正式队员和最多3名替补队员组成,其中队长教练各一人,教练员兼任运动员则应包括在队员名额之内.但裁判法第六章一款二项门球记录表2样式中先攻队员却展现了正式队员5名,替补队员3名,教练1名,这就是9人了.如果教练员不兼任运动员能否按裁判法第六章一款二项门球记录表2样式中的9人组成吗?
问题补充:我是刚学打门球的,次此问题是替我们门协的秘书来像大家讨教的,请各位前辈在百忙中给予帮助指点,不胜感谢!
发表于 2009-12-27 12: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寒露


   

听专家讲课,规则条款里应该把教练员三字去掉,即:每支球队由5名正式队员和最多3名替补队员组成,其中队长1人,教练员如兼任运动员,则应包括在队员之内。

我理解一个球队8人时,教练员包括在内,可上场打比赛。(队员5名,替补、队长、教练各1名)

倘为9人,则包括教练员在内,但教练员不可上场参加比赛。

发表于 2009-12-27 23: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参看《09规则》第75面“门球记录表中:先攻队的成员一共是9人(其中队长1人,专职教练1人)
发表于 2009-12-30 16:4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ayu 于 2009-12-30 16:46 编辑

教练员兼队员时--------8人。
教练员是专职时--------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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