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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0: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云松门球 于 2016-8-13 23:45 编辑

待续......


发表于 2016-3-19 20:5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人不在北京,早已在涿州落户。请联系总版主门球狂人,张勇和他一个单位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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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20: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灿烂 发表于 2016-3-19 20:57
此人不在北京,早已在涿州落户。请联系总版主门球狂人,张勇和他一个单位上班。

谢谢老师关注!狂总知道这事的,但是好像一直没有见到张勇本人,也是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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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1: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无诚信,何以立足?欠钱不还,反咬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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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3-19 21: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滴水入海 发表于 2016-3-19 21:10
人无诚信,何以立足?欠钱不还,反咬一口。

谢谢老师关注并仗义执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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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1: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是实事求是,有理走遍天下,去浏阳算是家门口,没什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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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9 21: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要时,可以法律解决,怕啥呀。对这样的人,要舆论曝光,让他以后没人跟他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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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09:0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无诚信不可交也。如有证据可起诉,否则只能认了,接受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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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0: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无信不立。人无信,何以为人?就怕他不去,不用怕,广大门球人是有正义感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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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11:4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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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0 21:09: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还钱是人之常理,相信张勇同志会妥善处理面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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