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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6-3-18 17:25 编辑
和法律一样,“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是永恒的原则。
在体育运动的规则里就是“据实判定”(当然也是以规则为准绳)。
不以事实为根据,那裁判员就是可以糊里糊涂和任意地判。那还要规则有何用啊!
如此浅显的道理,竟然有人认为“过时了”。实在可笑。
我和“据实判定”过时论者,没有共同语言,不再和他们讨论任何问题。
要说明一点,
规则有瑕疵,是个别问题,我不认为,也没有发现有丝毫迹象,门球规则的制订者 ,中国门协,和参与工作的专家们同意抛弃了“据实判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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