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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烨鹤 于 2016-2-26 21:51 编辑
新规出来 ,学习中有很多难确定规则的意图的规定,组织比赛,为了防止场上争议,组织者必须赛前明确表态,本次比赛如何执行。否则,例如有人在续击或闪击前说“放弃!”很可能就产生争议,造成球场混乱。
我现在把问题罗列如下, 并且列出处理意见(不一定是我赞成的主张),组织者可以事前修改,但我的问题列表肯定有参考意义。在中国门协没有正式澄清或勘误的情况下,组织方赛前说明本次的规矩我想是必要的。
赛前约定
1,开球时放球位置可以压四线(开球区重合的一段)外沿,只压四线内沿无效。
(人造草坪开球区右端线位置临时移动)
2,撞中柱后的球再进场,必须压在开球区左端线外沿上,只压左端线内沿无效。
3,平分时按规则7-2-1款执行,直至比出胜负,不执行抽签决定胜负。
4,裁判员对超时的判定为最终判定,即使没有呼八秒、九秒、十秒,也有效。
5,允许放弃击球,包括续击,不允许放弃闪击。
6,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使用一次双杆球,以第二次续击击球的发生为准。
7,闪击成功的定义同2011规则(增加他球撞柱和他球出界)
8,闪击完成后未抬脚击自球犯规。
9,撞击中柱的球,他球由裁判员,自球由击球员拾取,放到开球区内离限制线10厘米处。(放限制线外易被无关人踢跑)
10,被裁判员不小心挡在界内的球的位置由裁判员判定(也可能界外)(参考国际规则)
本次版主球赛 也需要在赛前对以上各条做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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