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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烨鹤

新规的斟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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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6: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避免争议的规定,申请确认是让对方看的,裁判确认也是让对方看的。如果未经裁判确认,对方会有话说。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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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你的理解!  发表于 2016-2-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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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18: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讲得对!赞赞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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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20: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硒都门球 发表于 2016-2-15 14:27
2011规则说明:●经裁判员确认自球与他球接触时,只需击打自球,不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 201 ...

不难想到两个问题;①再次确定裁判员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经我点头,是也不是;经我点头,不是也是);②门球规则,不是裁判员要领会熟悉,临场的教练员和队员也要熟悉掌握。(有了“说明”就能使人人学规则买规则)
   所以,专家是在教门球人怎么样才是合格的门球人。哈哈,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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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想到另一个问题: 遗憾的是中国门协的专家们总发现不了本网中的"人才",所以制定不出一部好"规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9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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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5 21: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新规29页第15条撞击说明里“自球与他球接触时,经裁判员确认后只需击打自球,无论他球是否移动均为有效撞击。未经裁判员确认,他球须有动感才为有效撞击”。这一条说明我认为取消了旧规的‘裁判据实判定’。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新规强调了“务必确认”。不知是否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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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支持你的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2-16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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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6 15:2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崔根武 发表于 2016-2-15 21:13
烨鹤老师:新规29页第15条撞击说明里“自球与他球接触时,经裁判员确认后只需击打自球,无论他球是否 ...

         正确,支持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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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07:57:47 | 显示全部楼层
[color=Mage确认不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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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16: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这条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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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8 22:4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烨鹤老师讲得对!谢谢您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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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9 10: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光学 发表于 2016-2-15 20:52
不难想到两个问题;①再次确定裁判员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不经我点头,是也不是;经我点头,不是也是); ...

         不难想到另一个问题: 遗憾的是中国门协的专家们总发现不了本网中的"人才",所以制定不出一部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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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中国门协事先新公布规草案,不闭门造车,不是所有“能人” 都请到了嘛。谁也不用遗憾了。  发表于 2016-2-21 17:25
能人才是人才,我一点都不"能",怎能是人才,教师何必挖苦我哟!  发表于 2016-2-19 14:54
哈哈!史老师才是人才,我们只是闲聊,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退休了有的是时间!  发表于 2016-2-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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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9: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赞同叶老师的观点。但就像社会上很多事一样,本来你就应该有权力享受、获得某种利益,你自己不主动申请(自动或有意、无意放弃),谁会愿意主动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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