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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6-2-5 11:38 编辑
话 说 闪 击 犯 规
从零开始“戏改闪击犯规”一帖,不由得勾引出我的”话说闪击犯规“一帖。
从零开始网友在“戏改闪击犯规”一帖中,许多条建意我都能接受。
他的观点说明在门球运动中,经常会出现一种不正常的现象。
即:辛辛苦苦的撞击,有些是高难度的撞击、有些甚至是改变命运的一次撞击,明明是一件天大的好事、喜事,由于诸多原因顷刻之间却变成了无法弥补与挽回的丧事。
喜事变丧事、并非是击球员完全不小心。许多情况完全是由于一些客观条件因素差、加上闪击过程中诸多的限制。造成闪击动作非常难操作。一旦出现意外、规则就会无情的判闪击犯规,自球必须拿到界外。
门球运动:在一些特定的场地、使用一些特定的器材时,不少门球人由于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技术特长、成功撞击球以后,却始终高兴不起来、反而会变得抖抖索索、胆战心惊的现象。
这种现象并不是门球运动中值得鼓励的一种好现象。为了门球运动的健康发展,能够主宰门球运动发展方向的人们值得去认真研究:如何让门球人能够彻底、兴奋的发挥自己的技术特长!并能够充分欣赏与享受自己发挥技术特长以后的喜悦。
每每出现此类撞击喜事变成闪击丧事的情景,就会使得每一位当事者无地自容。
进而当事者与队友们便会产生一种自发的呼声:迫切希望门球竞赛规则在闪击犯规条款中,能够进一步进行“人性化”处理,方便闪击,尽可能的压缩与减少闪击犯规的有关规定。
减少闪击犯规有关规定,这是基层门球人的呼声、也是民众参加门球运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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