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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设立中式竞技门球框架
(第二篇)
既然探讨的是“中式门球”,中式门球与现今的门球必然会有一些较大的区别。
现今门球则趋向于主张采取一切妥善的手段,限制自然的双杆球造打现象。
我认为:对于发展双杆球技战术,则正是中式竞技门球的一个重大使命。
双杆球在国外天然草坪场地上,很少有用武之地。可以说:限与不限关系并不大。
实践证明:到了中国打比赛,外国球队都已领教过了、均尝到了苦头。
既然中国人坚持说限:很鬼的日本门球界,看到限双对于国外球队并无任何坏处,既然就爽快地同意了限制双杆球。
门球运动的一些不协调,真的源自于双杆球吗?
非也!
门球运动的一些不协调之处,其实是来源于规则本身设计得不合理。
由于规则本身设计得不合理,这个病因却表露在双杆球这个体征上。如果这个病因经过打针、吃药、特别是经过中医的特别调理,双杆球照样会恢复到原先那样:是人人喜爱的宠儿。
如何调理规则本身设计得不合理?这正是“中式竞技门球”必须花大力气研究、突破之处。
一人力量有限,我只能谈点个人不成熟的意见,还希望大家群策群力。
我的观点:
中式竞技门球框架研究的立足点:千万不能从限制双杆球任何功能出发;而应该找准根源的病因,对症下药、彻底解决问题。
让双杆球能够重新焕发青春!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试金石。
我始终坚信目前一切问题的病因,在于目前规则的制定者们是:积极支持、歧视界外球、看不起处于界外球运动员。(至少是没有认识到这么做的危害)
规则特点:
1、鼓励利用一切手段产生界外球。
解说:哪怕是稍稍采取一点点约束、限制措施,击球员也不敢一次次、甚至连续这么肆无忌惮的闪击与闪带对方球出界、双出界。
2、限制住界外球运动员参赛的一切积极权利,甚至连一丁一点权利也不给。真是绝情到家了。
不了解实情的门球人忍受不了,火却发到了无辜功臣双杆球头上。
此等局面、此等现象一定要改!
依据我并不十分成熟的观点,我认为:“中式竞技门球”就应该从以上两方面去研究如何彻底的改一下。
鉴于如今闪击闪带球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很大靓点与独门绝技的一项技术,轻易取消闪击闪带球出界可能不妥。
建议一、还是从政策上引导、收敛一下击球员撞击球以后的行为动作。
让击球员在实施闪击时,有利益大小、利益多少上的区别,可供他们选择。这样可以减少一定数量的球,不被闪击出界。
建议一的具体修改建议是:执行撞击球以后只有闪击权。被闪击的球不出界,才有续击权。
尽管建议一进行了适当修改。建议一的修改,也只能适当减少界外球的数量,并不能彻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界外球本身上的问题。
大家都知道界外球与界内球的运动行为必须有所区别,这完全正当、已经形成共识。但是界外球也是正式参赛的一类球啊,这也不应该否认。
如今规则却赋予界外球可以一次、两次、甚至连续多次毫无一点活动权限,极度现象甚至是:一场球比赛下来、击球员(界外球)只能完完全全站在边上看。这样的规则制定得也有点太不近人情了!难怪会遭到大家的谴责与批评。
注释:所以界外球的权限必须进行适当的修改,应该给界外球参赛运动员一点最起码的权利保障。做到:使界外球运动员不消极、不反感才对。
现在的界外球进场有哪些规定呢?
1、界外球进场过门无效。
2、界外球在进场过程中触及他球,算犯规。
那么界内球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1、有效移动过门,得1分;自球不出界有续击权。
2、有有效撞击权。并可以同时获得闪击权和续击权。
3、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
说明:界外球进场的第一条过门无效、不能改。那么只能修改界外球进场的第二条规定。
其实这第二条规定包含的内容还相当的丰富。除了牵涉有无撞击权以外,还牵涉到撞击后同时有无闪击权和续击权问题,最后还牵涉到有无2次续击权的问题。
建议二的具体修改建议是:
简单的只给:界外球进场撞击球不算犯规的权利,其他的一切权利都没有。
说明:这点区区小的改变,就能彻底改变界外球运动员的参赛热情。
从此也会给门球运动出了一个新课题:界外球虽然不能够直接参与,却也能够为改变比赛双方场内的局势出大力!
这样从原规则不利因素正反两个方面着眼去修改,才能够保持门球运动真正不伤及门球人喜爱的、富含原汁原味的门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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