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135|回复: 20

闪击真有那么复杂吗?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8 13: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军旗 于 2016-1-28 16:48 编辑

日本规则对闪击的相关规定,本来就复杂、繁琐,我们经过多次修改,不但没有简化,一次比一次复杂。只说闪击的概念,就有闪击过程、闪击成功、闪击完成、闪击阶段、闪击犯规、闪击允许事项等,这些概念,有的有用,多数是多余的、添乱的。如允许事项,不犯规的就是允许的,谁不清楚?《刑法》要是把人们日常允许干的事,都罗列上去,有完吗?闪击中的很多条款是因为有10秒、双杆球等规定设置的,不是闪击本身的需要。现在球球双杆早就没有了,可为它设计的10厘米的规定(避免不超10厘米就有眼镜双杆球的不当得利),却不但仍然“健在”,而且还在逐步强化,新规则要求裁判员要带工具执裁!
我建议,规定闪击的要求就是“离脚不离脚”,即他球离脚,自球不离脚,为闪击成功;他球不离脚或自球离开脚(非主动抬脚),就是犯规。犯规条之外的行为,都是允许的,不必罗列。
笼中之鸟,能飞多高?思想不解放,总是在人家设置圈圈转悠,是我们多次修规的通病。



点评

小脚媳妇要“求解放”!首先要冲破婆婆的管束,其次是放开又臭又长的懒婆娘的裸脚布。不然,你总也跑不快。观众不开心,门球的发展何处?  发表于 2016-1-28 17:49
发表于 2016-1-28 14:1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提得好,10厘米的规定就没有必要了。

点评

10厘米,很有必要再认识:专家讲“双飞”(闪击中两球离开脚下),这里是不能加上“同时”的,因为,踩在脚下的自球,并不能与他球同时的,想一想就知道了,一定有先后之区别![/co   发表于 2016-1-28 17:5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4: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军旗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4: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军旗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5: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的提法好,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5: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闪击这样规定,那就很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5:4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后的规则已经是简单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6:57: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原先试过拣踩闪抬四步即完,当中任何一环出错均严处以自球拿出界外的办法,不去分什么闪前闪后和过程,裁判轻松的多,队员也轻松的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7: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军旗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7: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军旗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7: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军旗老师的报道!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7: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分赞同军旗长老对闪击的精神。其实还可以继续大胆精筒 的:例如:一:只要击球员闪击后,自他球不接触就可以了。二:就算是“双飞”也不犯规亦可以的,因为“双飞”,你想把“双飞”球飞到要去的地方,这要比闪送、接送更难。根据以上两种情况,如果都不作犯规,那么闪击就不那么复杂,没有那么多犯规复杂处理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8: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军旗老师的看法,既然没有球球双杆,10厘米的规定就没必要了,只能等下次修改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8: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军旗老师说的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8 19: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闪击确实没必要太复杂。赞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