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丰厚 于 2016-2-25 20:11 编辑
2015年门球规则修改的主要内容 萍乡市农业银行 朱克勤 整理
1、p3建议人造草坪的开球区应该与比赛场地的颜色不同。 2、p79取消比赛开始手势(改为宣布比赛开始后直接呼1号)。
3、p6p9槌头和鞋体上不得装任何附加物,以便在击球时获得利益(如,槌头安装瞄准器、鞋帮上贴条等)。
4、p26开球时,自球一旦整体通过一门,即为进场球,一门得分,若出界,判为出界球,将该球放置于出界点10厘米处。另外,过一门后若碰撞门后球,则他球移动有效。
5、p22允许放弃击球。比赛全过程中均可申请放弃击球。
6、p9队长或教练员对裁判员场上作出的认定事项不得进行询问。询问只限于对判罚结果有疑义。
说明:认定事项为球是否停稳、出界、得分、撞击,以及对10秒钟及10厘米的判定。
7、p20重新定位“间接移动球”概念:
(1)贴靠在球门柱(或终点柱)上的球,由于外力作用引发该球产生的间接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A、由有效移动球引发的,该贴柱球为有效移动;B、界外球进场或未过一门的球的引发的,该贴柱球为无效移动。C、由人体或球槌引发的,该贴柱球为无效移动(不为犯规,须恢复原位)。
(2)球槌击打到土地或草坪(未击打到球),引发球的间接移动,视为无效移动,不为犯规。
8、p24限制双杆球:限比赛双方各使用一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
9、p29自球与他球接触,经确认,随后击打自球时他球不动也判撞击;未经裁判确认,击球时他球须有动感,方为撞击。
10、p15继续实行“得分不封顶”规定,但撞柱后,再次过一门时须将球放在开球区的左侧端线上,否则判犯规。
11、p30重新确定闪击过程及取消闪击犯规有关事项:
(1)、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2)、p33闪击成功:踩住自球,被闪击的他球移动超过10厘米。
(3)、取消原规则中“闪击犯规3”(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不为犯规。
(4)、取消原规则中“闪击犯规7”(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时,自球从脚下脱离)改为击球犯规p25,将移动的球放回原位。
12、p17修改取消比赛资格的得分比例。
对“弃权及取消本场比赛资格”的比分,从原来的15:0,改为10:0(个人得分分别计3、2、2、2、1)。
13、p15修改平分决胜和计算名次方法:
(1)取消单球高分获胜规定。出现平分,从比赛结束球号的下一组开始,立即进行一对一分别通过一门、二门决定胜负。即,若4号结束,从5号6号组开始(可在开球区内任意位置开球)以此类推。通过平分决胜和抽签决定胜负的,在胜队总分上加1分。
(2)p116循环赛计算名次方法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计,积分之和多者名次列前,若总积分相等,则除去不相等队的积分,只计算相等各队的积分,多者名次在前。
若仍相等,则计算相等队之间的净胜分,多者名次在前;若仍相等,则计算相等队全阶段净胜分,多者名次在前;若仍相等,则以抽签决定名次。
不论计算到哪一步,只要出现不相等的队, 则剩下相等各队再从"相等各队的积分”算起,直至计算出全部名次为止。
14、p39新增“违反体育道德犯规”内容,简称“违体犯规”。将原规则中“妨碍比赛”行为综合在一起。保留原规则中六项“妨碍比赛”处罚条款,P63新增加了可直接判罚取消比赛资格甚至禁赛条款:(1)无理取闹,(2)无故弃权,(3)打假球、消极比赛。 15、p47在附则中增加:根据比赛需要,可增设“10秒”计时员。 16、p45修改裁判法部分:精简语言:对原规则宣布比赛时间:还有15分钟、还有10分钟、还有5分钟、比赛时间到,改为:15分钟、10分钟、5分钟、时间到。另增加了:裁判员做出出界手势或宣判出界后将移动球挡在界内,按照出界球处理。 17、p18裁判法中新增“10秒”起止定义条款:
(1)主裁第一次呼号起,至该号击球止。
(2)获得闪击权起(撞击后各球静止),至闪击击球止。
(3)获得续击权起(进门后球停稳,被闪他球停稳、出界、撞中柱)至续击击球止。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