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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6-1-20 15:58 编辑
解放思想 探索新路径
门球运动发展至今,大家喜爱、入迷,足以证明门球运动好玩、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任何事物在发展、前进中总不会是一帆风顺。
门球运动遇到一些不顺、遇到一些令人不够满意的地方,也在所难免。这正需要门球人共同探寻、努力克服的地方。
说到门球运动不顺、令人不够满意的地方,其实病情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门球运动中的界外球。
界外球的种类有不同。出现界外球的频率、概率也很复杂。
最多的是被闪击、闪带出去的界外球。
有热心的网友提出:不允许闪击出界,闪击出界算犯规。被闪击出界的球被放置在出界的边线上。
这的确是减少界外球大量存在的一种好方案。
该方案的不足之处是:如果闪击、闪送出现界外球,需要裁判员去放置。如果裁判员稍有疏忽,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会出现这种可能性的条款,最好能够采取其他更好的办法予以避免。
门球竞赛规则既然是人定的。一旦发现有不尽人意、有瑕疵的地方,也可以人为的改过来。
为什么如今矛盾的焦点在界外球?
1、界外球实在太多。
2、撞击对方球,由于没有任何限制与约束,利益导向、必定要被闪出界外。
3、双多杆球又可以加速对方出现界外球。
4、在现行政策大环境中,越是高手的球、屡屡受控,越是多次容易出现界外球。
按照门球人止不住愤怒的控诉:一场门球比赛,由于这些不合理的政策,简直就是不让人打球。
解说:
1、门球人只注意到界外球大量存在,力图从减少界外球存在去努力、去解决问题。——这是解决问题思路认识上、一种比较直观的做法。
2、但是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考虑。
既然门球运动可以造成界外球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此我们姑且的认为她是对的。
那么能不能从界外球本身去思考:是否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点说明:
一、门球运动是受三种特殊场地界线限制的。
1、15×20平方米、属于正式比赛区域。
2、围绕正式比赛区域外10厘米范围内,属于被放置好的界外球参赛区域。
3、特定的开球区域。
二、所有球运动的结果可以区分为两类:界内球与界外球。
三、界内球与界外球由于属质不同,权限必然有区别。
现今的门球竞赛规则,在界外球权限的划定上是否存在问题?特作如下探讨。
现在规定界外球进场:
1、进门得分无效。 (界内球:得分有效,还有一次续击权)
2、不得撞击任何球。 (界内球:撞击有效,有闪击权和续击权)
3、撞击球算犯规,他球移动无效、自球拿出界外。(界内球:无此规定)
说明:界外球与界内球的权限不仅相差太大,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规则就是拿界外球的持球人不当人看!还能奢谈什么享受参加运动与比赛的乐趣?
许多球,不仅被俘屠杀在界外,而且有专人守护、叫你永世不得翻身。
每每如此、参赛运动员的心就感觉:不是在参加门球比赛,而简直就是在受屈辱、在受罪!
探索改进界外球进场方案:
方案一:减少限制内容:
1、进门得分无效。——保留。
2、不得撞击任何球。——保留。(即撞击任何球,无续击权。)
3、撞击球算犯规。——建议:修改。
建议做如下修改:
1、可以赦免、不算犯规。
2、他球移动有效。
就是要这么一点点调节权、界外球才能在有限制的条件下、重新焕发出一线做人的生机。
3、自球自然停在哪里?算那里。
方案二、解放思想、彻底改善与调动界外球参与比赛的积极性。
建议做如下修改:
1、界外球进场、进门得分有效。——区别于界内球:无续击权。
2、界外球进场、撞击球有效。 ——区别于界内球:无续击权。
这样界外球进场有类似于界内球积极参赛的权利,但是又区别于界内球:无相应的续击权。
这样改动少,又可以保留双多杆球有趣运作和闪带球的技术绝招,使得界外球与界内球可以同样、平等、积极的运作,在使用权限上又有适当区别的方案,可能会容易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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