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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 探索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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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1: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萤火虫 于 2016-1-20 15:58 编辑

                                  解放思想   探索新路径


      门球运动发展至今,大家喜爱、入迷,足以证明门球运动好玩、有一定的发展空间。任何事物在发展、前进中总不会是一帆风顺。
      门球运动遇到一些不顺、遇到一些令人不够满意的地方,也在所难免。这正需要门球人共同探寻、努力克服的地方。
      说到门球运动不顺、令人不够满意的地方,其实病情是一目了然的。那就是门球运动中的界外球。
      界外球的种类有不同。出现界外球的频率、概率也很复杂。
      最多的是被闪击、闪带出去的界外球。
      有热心的网友提出:不允许闪击出界,闪击出界算犯规。被闪击出界的球被放置在出界的边线上。
      这的确是减少界外球大量存在的一种好方案。
      该方案的不足之处是:如果闪击、闪送出现界外球,需要裁判员去放置。如果裁判员稍有疏忽,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会出现这种可能性的条款,最好能够采取其他更好的办法予以避免。
      门球竞赛规则既然是人定的。一旦发现有不尽人意、有瑕疵的地方,也可以人为的改过来。
      为什么如今矛盾的焦点在界外球?
      1、界外球实在太多。
      2、撞击对方球,由于没有任何限制与约束,利益导向、必定要被闪出界外。
      3、双多杆球又可以加速对方出现界外球。
      4、在现行政策大环境中,越是高手的球、屡屡受控,越是多次容易出现界外球。
      按照门球人止不住愤怒的控诉:一场门球比赛,由于这些不合理的政策,简直就是不让人打球。
      解说:
      1、门球人只注意到界外球大量存在,力图从减少界外球存在去努力、去解决问题。——这是解决问题思路认识上、一种比较直观的做法。
      2、但是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去考虑。
      既然门球运动可以造成界外球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此我们姑且的认为她是对的。
      那么能不能从界外球本身去思考:是否有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点说明:
      一、门球运动是受三种特殊场地界线限制的。
      1、15×20平方米、属于正式比赛区域。
      2、围绕正式比赛区域外10厘米范围内,属于被放置好的界外球参赛区域。
      3、特定的开球区域。
      二、所有球运动的结果可以区分为两类:界内球与界外球。
      三、界内球与界外球由于属质不同,权限必然有区别。
      现今的门球竞赛规则,在界外球权限的划定上是否存在问题?特作如下探讨。
      现在规定界外球进场:
      1、进门得分无效。         (界内球:得分有效,还有一次续击权)
      2、不得撞击任何球。       (界内球:撞击有效,有闪击权和续击权)
      3、撞击球算犯规,他球移动无效、自球拿出界外。(界内球:无此规定)
      说明:界外球与界内球的权限不仅相差太大,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规则就是拿界外球的持球人不当人看!还能奢谈什么享受参加运动与比赛的乐趣?
      许多球,不仅被俘屠杀在界外,而且有专人守护、叫你永世不得翻身。
      每每如此、参赛运动员的心就感觉:不是在参加门球比赛,而简直就是在受屈辱、在受罪!
      探索改进界外球进场方案:
      方案一:减少限制内容:
      1、进门得分无效。——保留。
      2、不得撞击任何球。——保留。(即撞击任何球,无续击权。)
      3、撞击球算犯规。——建议:修改。
      建议做如下修改:
      1、可以赦免、不算犯规。
      2、他球移动有效。
      就是要这么一点点调节权、界外球才能在有限制的条件下、重新焕发出一线做人的生机。
      3、自球自然停在哪里?算那里。
      方案二、解放思想、彻底改善与调动界外球参与比赛的积极性。
      建议做如下修改:
      1、界外球进场、进门得分有效。——区别于界内球:无续击权。
      2、界外球进场、撞击球有效。   ——区别于界内球:无续击权。
      这样界外球进场有类似于界内球积极参赛的权利,但是又区别于界内球:无相应的续击权。
      这样改动少,又可以保留双多杆球有趣运作和闪带球的技术绝招,使得界外球与界内球可以同样、平等、积极的运作,在使用权限上又有适当区别的方案,可能会容易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和认可。






      
      


点评

爱动脑筋的萤火虫 ,想别人不敢想!赞!  发表于 2016-1-20 17:05
谢谢老师的报导!祝老师快乐。  发表于 2016-1-20 12:34
老师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 2016-1-20 11:18
发表于 2016-1-20 11: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授课。您辛苦了!我要努力学习,提高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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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1: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老师的钻研精神令人感动。其实如何对待界外球,前前后后专家势必给了讨论,之所以15新规没给改动一定有原因的。新规的正式实施已经向世人宣告:5年内“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很权威的、也很“霸道”的。这,就是通常说的“游戏规则”。谢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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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1: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的正式实施已经向世人宣告:5年内“理解的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在执行中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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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2: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报导!祝老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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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2: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对门球规则钻研的精神,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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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3: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发自内心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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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5: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支持!
      我知道2015新规问世后、必须坚决执行。
      我是利用空闲时间研究、讨论今后的门球,究竟有哪些更需要、更好的调节地方。
      发帖只是提供一些思路,供大家共同把玩、补充与创新。
      用于填补度过冬季难熬的时光!
      有些观点说不定什么时候被专家们看上了、用上了,也不枉费我们门球人的一片苦心。
      并无指责、评说2015新规之意。

点评

军旗老师您好!对于门球运动中的不足之处,大家看法应该大同小异,基本准确。只是缺少针对性解决办法而已。只有从不同角度探寻,才能够接近快解决问题的一天。  发表于 2016-1-20 18:07
萤火虫朋友的规则修改思路是对的,抓住了“界外球”过多这一要害。2013年我们的试验,也是从提高界外球待遇入手的,简称“减提”试验(减少、提高)。主题帖的办法差不多都试验过。后来想明白了,这就好比故意把行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1-2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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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6: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萤火虫 发表于 2016-1-20 15:56
谢谢大家的支持!
      我知道2015新规问世后、必须坚决执行。
      我是利用空闲时间研究、讨论今后的 ...

萤火虫朋友的规则修改思路是对的,抓住了“界外球”过多这一要害。2013年我们的试验,也是从提高界外球待遇入手的,简称“减提”试验(减少、提高)。主题帖的办法差不多都试验过。后来想明白了,这就好比故意把行船捅个窟窿,再努力往外淘水,以防船沉没一样。不捅窟窿,或把窟窿堵上不就行了。所以,我们绕了一年多,最后绕到“堵窟窿”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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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7: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钢铁锤 于 2016-1-20 17:18 编辑

“界外球与界内球的权限不仅相差太大,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规则就是拿界外球的持球人不当人看!还能奢谈什么享受参加运动与比赛的乐趣?”
爱动脑筋的、爱玩的萤火虫 ,想别人不敢想!赞!


         萤火虫.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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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20 18:0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钢铁锤 发表于 2016-1-20 17:07
“界外球与界内球的权限不仅相差太大,而且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规则就是拿界外球的持球人不当人看!还能奢谈 ...

钢铁锤兄:谢谢您的夸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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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31 11: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发自内心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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