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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 1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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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闪击过程
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
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1、闪击过程的程序如下:(1)、捡。。。。。2、用。。。。踩。3、放。。。。。。。。4、移开手。5、击打自球。。。。。(没有第6条抬脚)
按新规则对“闪击过程”的上述定义,又出现了新问题:“闪击过程”是指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场上球静止获得续击权为止。那么,“闪击过程的程序”为什么只有(1)到(5),没有了“各球静止开始”到“获得续击权为止”?显然,文字上前后不能对应,“1、闪击过程的程序如下”中多了“过程”二字。
如果说“闪击的程序”是从(1)到(5),是说得通的。
个人认识,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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