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我爱门球 于 2016-1-19 12:15 编辑
尊敬的烨鹤版主和老前辈,您好! 首先请允许我说:从网上得知,您是中国门球和门网的老前辈,也是版主和这次获赠《规则》者之一,作为门球和网友的晚辈,我对您一直怀有敬佩之情,并在心中默默以您为榜样,在行动上以您当楷模。 其次请允许我在此对您跟帖所说四点谈我四点不同看法,谨供参考: 一是对您说的第一点:“新网友发帖,不能苛责”。对此,我非但不能接受,而且要指出您这是在没有做调查就下结论。他是否新网友?究竟谁是新老网友,请您看有关当事人的资料是何时注册的便知。是否“苛责”,要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要大家说了算。 二是对您说的第二点:“绝没有对赠书者不敬”。是否这样,我想也不是您我就说了算,网友自由评判。 三是对您说的第三点:说“混”有点过分,但是他的意思还是觉得网上称号是靠帖的数量获得,不是靠质量来获得。称号高级,不一定水平高级。对是否用“混”,在此以前,我已在发帖中说了自己的观点,不在此赘述。对您认为“他的意思还是觉得网上称号是靠帖的数量获得,不是靠质量来获得”,我不仅不敢苟同,而且认为不能笼而统之,以偏概全。比如就说您自己,您是属于这种情况和在此之列吗?如果硬要说是这样,那就要怪到《花甲子》版主头上去了,当时是他在发赠阅《规则》通知中鼓励让大家多发帖,未明确有质量之要求。 四是对您说的第四点:“不宜对号入座,但是还可以汲取有有益的思想营养”。我是就事论事,在发帖中连他的网名我都没有提及,“对号入座”从何而来?究竟是谁在“对号入座”?如果一定要说是“对号入座”,又错在何处?因任何事情总有个起因和来龙去脉吧,您说是不?对您说的“可以汲取有有益的思想营养”,我赞同。理由是:通过讨论,谁是谁非更加清楚。要发挥正能量,促进中国门球网和我国的门球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以上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顺祝:新年快乐,猴年大吉! 门球及门球网晚辈:我爱门球 201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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