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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门球之苑》38页,刊登了关键老师的《2015国际规则与我国2011规则不同之处提示》文章,共计列举了十一项。由于篇幅不小,我就简单的介绍吧!
一,开球时,自球一旦整体通过一门(球门线),即为进场球,过一门得分。自球进一门后若出界,只须将该球放置在出界点外10厘米处,失去续击权。若自球通过一门后碰撞门后球,则他球移动有效,不必回复原位,续击时自球可对其进行撞击。
二,重新定位“间接移动球”概念。主要有以下两点:
1,贴靠在球门柱(或终点柱)上的球,由于外力的作用引发该球产生的间接性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A,由有效移动球引发的,该贴柱球的移动为有效移动;B,由人体或球槌引发的,该贴柱球的移动为无效移动(须恢复原位),不为犯规;C,界外球进场或未过一门的球引发的,贴柱球的移动为无效移动。
2,球槌击打到土地或草坪(未击打到球),引发球的间接移动,不为犯规。
三,取消闪击犯规第三条,即“击球员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引发的移动)”,视为无效移动,不犯规。
四,无限双规定,即比赛双方可多次制造双杆球。
五,得分封顶,即队员5分和全队25分为满分。
六,同分决胜只进行“过一门”方式。
七,不允许使用斜面槌头。
八,不允许放弃击球。
九,不限制多人指挥。
十,计算名次按:胜场数,全阶段净胜分,相互间胜负,抽签顺序决定。
十一,最后一个提示:今日看网上有一网友提示的内容挺好,顺便“捡来”供去台湾的球队及裁判志愿者所用:
大陆与台湾门球术语对照:
开球区,,,,, 发球区
击球顺序,,,, 打顺
满分,,,,,, 夺标
全队满分,,,, 完全比赛
击球员,,,,, 打者
击球,,,,,, 打击
撞击,,,,,, 触击
闪击成功,,,, 闪击成立
界外球进场,,, 界外球打击
司线员,,,,, 线裁
甲裁,乙裁,,, A裁,B裁
呼号,,,,,, 叫号
放球,,,,,, 接合(将被撞他球放置于自球旁)
由于关键老师有一些提示,因为版面,我没发出,只照原文发了不同之处,我也边发边核对免不了有错误之处,仅供大家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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