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万能胶 于 2015-8-2 21:00 编辑
感谢硒都门球老师参与讨论!对你所提问题,我有如下意见,仅供参考。 第一、“吕梁门球”我经常浏览学习,他们很多好的做法,门球活动非常活跃,这是值得学习和肯定的。但是,在“干部”或“离退休干部”这一部份门球人中,他们确实只组织了一个“县处级干部门球赛”、共六届,我并没有看到举办过“其它级别”的干部门球赛。吕梁门球人中那么多干部、那么多离退休干部,你只搞这一个级别的门球赛,这不是搞特殊是什么?这种按“官级”来组织赛事的做法不是“官本位”又是什么呢?如果你认为这种按“官级”来组织赛事的作法不是“官本位”,你可以咨询党校专家或党的纪检部门。 第二、“吕梁门球”搞了很多赛事,最近的吕梁市妇女门球赛、吕梁第五届农民门球赛……等,搞得非常好。这与我所说的“只举办一个处级干部门球赛”和应该“举办大多数人参加的门球赛”,不是在同一基础上的同一个问题,这是常识。 第三、至于按官级组织门球赛,为什么与共产党的“规矩”相悖?与当前反“四风”的社会潮流不合?共产党不准组织老干部(处级)门球赛吗?对门球的健康发展又有什么不利?……这些问题的核心是按“官级”组织门球赛是不是“官本位”性质?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你的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第四、地方门协是地方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组织,它的活动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当然也有通过拉“赞助”获得的,还有采取“商业”运营的方式得到的,……。总之,不管门协的经费通过什么渠道得来的,经费开支都要按照门协的规矩办,当然也要考虑出资方和赞助方的意见。但是,无论如何地方门协主办、承办、协办的赛事搞“官本位”都是不应该的。 第五、关于按“官级”举办门球赛,是不是“官兵一致、干群平等”的问题,我们就不再讨论了,因为我的观点已经重复过几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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