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杯”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9月22日至26日在四川省宣汉县举行。 二、主办、指导及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指导单位: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承办单位:四川省门球协会宣汉县人民政府 达州市老龄办 达州市门球协会 三、参加单位 中国门球协会会员单位 四、竞赛项目 团体赛 五、参赛要求 (一)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6至8人。 (二)运动员年龄 女运动员:在55-73岁之间[1960年1月1日(含)至1942年12月31日(含)之间出生]。 男运动员:在60-73岁之间[1955年1月1日(含)至1942年12月31日(含)之间出生],允许报1名55- 60岁的运动员[1960年1月1日至1955年1月1日]。 (三)运动员须2015年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加附则三条2款。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循环赛(上届前8名为种子队,其余抽签分组),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及淘汰附加赛,决出相关名次。 (三)本次比赛采用“5轮制”,即场上队员各有5次击球权,第5轮10号击球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比赛中裁判员仍要对击球员的动作计算10秒,若超时不作判罚。但击球员有故意拖延时间行为时,裁判员应对其进行“超时警告”,该队累计“超时警告”达三次及以上时,则判罚该队一次停止击球权。 (四)上场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必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徽章,违者取消比赛资格。 (五)比赛用球及球棒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认定的企业产品。 (六)比赛在人工草坪场地上进行。 (七)比赛时只允许一人指挥,否则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获得前3名的队发给奖杯和奖牌,获得前8名的队发给金奖证书,获得9至16名的队发给银奖证书,获得17至24名的队发给铜奖证书,24名以后的队发给优胜奖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伍并颁发证书。 八、仲裁和裁判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总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调。 (二)本次比赛因举行国家级裁判员考试,不需要随队裁判。若裁判人员不足时由承办单位选派。 (三)有关报考国家级裁判员的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四)报考的裁判员应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裁判等级徽章,并经赛前裁判员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场执裁。 九、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200元。报到时需把食宿费用一次性付清,提前离会者不退食宿费。 (二)各参赛队在报到的同时交纳报名费500元,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 (三)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食宿和不按规定交纳以上费用的不得参加比赛。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队按规定填写(打印)《“宣汉杯”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于2015年9月1日前分别报中国门球协会和赛区承办单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宣汉县老龄办:四川省宣汉县石岭中路755号,邮政编码:636150。联系人:孙泉、唐正慧,联系电话:18981474227、15928255295,电子邮箱:704284891@qq.com。 (二)报到要求:运动队员报到时,须出示2015年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参加人员于9月22日下午18:00前到各自入住酒店报到,联系人:唐晓燕、吴巧玲,电话:13982845280、13982843024。 十一、乘车路线及相关事项 1、不论乘坐火车还是飞机,各队抵达达州后,承办单位均派专车迎接各运动队,并直接送到宣汉县的入住酒店。比赛结束后返程,承办单位也负责送到达州火车站或机场; 2、乘坐火车请购买到达州火车站的车票; 3、乘坐飞机请购买到达县(达州)河市机场的机票; 4、请各队预订好票后,提前告知承办单位,以便统筹安排迎接车辆; 5、9月22日迎接车辆时间安排: 共安排10个接车时点,每小时接送一趟,即从8:00至17:00,每小时正点在达州发车抵达宣汉。 十二、保险事宜 请所有参赛单位和运动员务必提前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事宜,比赛期间发生任何意外均责任自负。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宣汉杯”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赛报名表 队名(单位): 报名费收据单位抬头(不可更改):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 地 址: 手 机: 注:1.本表必须打印,手写无效,可在中国门球协会官方网站下载。 2.如报一名55-60岁的男运动员,请在备注栏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