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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一贯认为;如果要进行平等、公正、合理的体育比赛,必须是同一种规则竞赛,才能分出技术水平高低来,分出名次来。全国运动会,世界奥运会都是这样的,无可非议。
一:全国假如各省各市都有自己的规则,并称自己的规则是符合本省本市特点的,甚至是“领导全国潮流”的,那么在全国比赛上,执行那个省市的规则为好?为之领导全国潮流?
二:世界假如各国都有自己各国的规则,并称自己的规则是符合本国特点的,甚至是“领导世界潮流”的,那么在世界比赛上,执行那一个国家的规则为好?为之领导世界潮流?
当然,本人不反对研讨规则和修改规规,各地可以作一些试验性的研讨、试行亦可,但全国应有一种全国性比赛的规则,在全国、各省裁判员会上都要学习贯彻执行。亦主张全国(包括台港澳),都要执行国际规则,有利于与台港澳地区体育,甚至人政沟通,这无不是件大好亊情。乒乓球外交就是这样“外交出来”的。
无论是乒乓球,蓝球,足球,门球规则,如果中国认为有那些方面需要补充或修改,亦可向世界组织提出来,特别是门球,中国既是亚联、又是世联理事国,很有发言权的,但也不应有不采纳的地方就要“另起炉灶”,这对国家、国民,体育的发展都是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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