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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6日·星期一
转载自“中国黄山行”QQ群消息:
晋 上善若水(406129023) 15:34:31
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吉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体育局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门球协会
珲春市文体局
珲春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2015年9月17日至21日在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珲春市举行。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及有关单位。
六、交流项目设置
(一)5人制团体赛;
(二)各团队联谊赛、个人技术展示、技术讲座。
七、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限报两支队伍, 可报男、女队(也可报两支男队或两支女队),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5--8人。符合队员资格的教练可兼队员,参加人员可兼项。
(二) 珲春市可组队参加。
(三) 男队员年龄为55岁至75岁(1940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女队员年龄为50岁至70岁(1945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四)参加交流活动人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八、交流办法
(一) 5人制团体赛,执行2011年《中国门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为加强各队之间的交流,增进友谊,提高老年门球技战术水平,大会组委会拟在活动期间安排团体联谊赛,个人技术展示(分设十米闪带球出界、十四米闪送球到位,每队可报1人1项),技术讲座等活动,请各队报名时注明。
(三)报名截止后,由活动筹委会负责组织抽签分组,确定交流办法。
(四)各队自备球棒、号码标志、教练员和队长标志;大会提供比赛用球。
(五)交流活动在人工草坪场地进行。
九、器材与服装
(一)使用的器材,须符合中国门球协会的要求。
(二)上场队员必须统一着装、穿平底运动鞋。
十、奖励办法
(一)团体设优胜奖(占60%)、优秀奖(占40%),颁发团体奖牌、个人获奖证书;设个人技术展示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大会宗旨、遵守大会规定、在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一、报名办法
(一)各单位须于2015年8月10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交流活动报名表》(附件1)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体育协会。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联系人:黄腾达
电话:010—87182417、87182450
传真:010—67185540、67133577
电子邮箱:zhongguoltx@163.com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818号州老年人体育协会
邮编:133001
联系人:郑光旭
电话:0433-2817743、13179087879
传真:0433-2817743
电子邮箱:171826@qq.com
(二)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队员,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在报到时由组队单位向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请示(盖章原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三)参加交流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须签署《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2)。
十二、报到、离会及保险
(一)各代表队于2015年9月17日12点后报到,9月21 日14点前离会,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自愿参加责任书原件,由组委会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队伍、个人,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
(三)参加人员可在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具体办法见附件3),也可自行在本人居住所在地办理。
十三、经费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交流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为三星级及以上标准间每人每天交 240元,4天共计 960元;于报到时统一交纳。不足部分和活动期间交通由大会负担。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如本队出现单男(女)空床位时,大会有权安排其它代表队员入住,届时请予以配合。
(三)提前离会不退食宿费。
十四、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五、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七、本规程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交流活动报名表、2015年全国老年人门球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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