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门协在《关于举办2015年吉林省门球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的通知》中规定:参照中国门球协会章程要求,吉林省内已取得国家一级门球裁判员者按规定履行注册考核制度。每年进行裁判员注册(从2012年开始注册,每年注册费暂定10元),并参加由吉林省门球协会定期组织的裁判技能知识考核、培训。连续三年未经考核、注册的裁判员将失去裁判资格。
省门协在6月23日至25日办班期间,进行了一级裁判员注册收费,因从2012年开始注册,每名一级裁判员收费40元,可是不给出具收据或发票,并不在裁判证年度注册记录栏里写任何文字,让旁人看不出省门协注册过,这样的程序合理吗?连续三年省门协都没有注册,注册费却要补收,合理吗?是领导很忙吗?还是忘了?有许多一级裁判员从没有在省级门球赛中担任过裁判员工作,因为有的领导把省里比赛裁判员的工作给了只有二级证的亲朋好友,一些一级裁判员是捞不到的。所以有一些一级裁判员这次就不在省门协注册了,只在当地门协注册,认为反正省里比赛也当不了裁判员。不知外省市有这样的情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