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的跟帖!
第六章比赛通则 第九条 击球员 二、超时 (一)击球员必须在10秒内完成击球或闪击。 (二)10秒的计时始于: 1.裁判员第一次呼号时; 2.闪击权产生时; 3.续击权产生时。 (三)击球员超过10秒未击球或闪击,判超时犯规。 (四)击球员超时犯规,取消其击球权,被移动的球放回原位。若在闪击过程中超时犯规,按闪击犯规处理。
第十二条 击球 三、续击权在下列情况下,待场内球静止时,续击权产生: (一)自球有效通过球门后,获得1次续击权。 (二)闪击完成后(不论闪击几个他球),获得1次续击权。 (三)自球在成功通过二门或三门时,又有效撞击了他球,闪击完成后获得2次续击权(通称双杆球)。 (四)每场比赛只限双方各打成不超过两次双杆球(以闪击完成为判定标准),此后若再打成双杆时,只有1次续击权。
第十六条 闪击和闪击过程
二、闪击过程闪击过程是从撞击后各球静止开始,到闪击成功后踩球脚抬起为止。闪击过程结束即为闪击完成。 (一)闪击过程中的行为顺序如下: 1.捡拾被撞击的他球。 2.用单脚踩住自球。 3.放他球与自球贴靠。 4.移开放球手。 5.击打自球使他球移动。 6.踩球脚抬起离开自球。 三、闪击成功 (一)被闪击的他球移动后距离自球达到10厘米及以上。 (二)被闪击的他球撞柱。 (三)被闪击的他球出界。
四、闪击犯规 (二)闪击过程中出现犯规后,取消击球员的闪击权和续击权,自球拿出界外,.......
以上是我选择与闪击有关的最新门球规则(2011规则)中的内容。关于楼主有关闪击、超时内容的帖子我都看了,这里谈点个人意见! 1. 关于闪击10秒超时犯规问题。不论国内、国外;新老规则以及实践中都没有要求10秒中包括闪击成功或完成,只要将他球闪击出去即可。 2. 闪击后脚不抬起来可作为拖延时间的好办法。这是错觉!不明智!误人! ⑴ 有10秒限制的。 闪击成功后,他球移动停止,获得续击权即开始计算10秒! ⑵ 闪击成功,脚即可抬起。闪击成功到闪击完成(脚抬起),这时间段属于闪击过程中,犯规按闪击犯规处理,自球拿出界外! ⑶ 闪击完成到他球静止,这时间段犯规按击球犯规处理,自球不拿出界外! 3.可以利用闪击完成(脚抬起)到他球静止这时间段(机会不是每次都有),进行技术犯规,可以不计算双杆次数,自球不需拿出界外! 4.就是双杆计次问题。闪击他球撞柱、闪出界外,这肯定要计算双杆次数,关键是闪送球时,闪击完成但他球未静止而犯规,就不算双杆次数。 5. 2011新规则中,有的地方文字有商酌的必要。 以上仅就新规则的理解谈点看法,可能不全面,欢迎交流批评指正!谢谢楼主提供的机会!
大家看看这与10秒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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