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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门球锦标赛暨中青年门球赛竞赛规程
2015-05-23 门球之苑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5年5月25日至29日在安徽省太湖县举行。5月25日报到,26日上午召开组委会、技术会议,26日下午至28日比赛,29日12时前离会。
二、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门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安徽省门球协会
安庆市体育局
太湖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太湖县体育局
太湖县门球协会
三、参赛单位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门球协会、门球项目主管部门以及中国门球协会门球之乡(城市)为参赛单位,不接受其他单位报名。
四、比赛项目
(一)五人制团体比赛
(二)个人技术赛
(三)表演赛(开幕式之后安排1场团体表演赛)
五、参赛办法
(一)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门球项目主管部门、门球协会、行业体协限报2支队伍参赛,全部参赛队伍不超过36支,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人,队员5至8人(教练兼队员应包含在队员名额内),其中1名运动员为40周岁以下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国门球之乡(城市)可报1支队伍参赛,安徽省门球协会和太湖县门球协会可共派6支队伍参赛。
(三)运动员年龄不得超过65岁(195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各参赛队务必自行办理比赛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在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各队自理。
(五)队员须经2015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参赛。
(六)各队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组委会及技术会议,无故缺席的将不允许参赛。
六、团体赛竞赛办法
(一)比赛使用人工草坪场地。
(二)执行中国门球协会《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2011》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或淘汰附加赛,必要时实行上下半时制,最终决出名次。
(四)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统一服装,穿平底运动鞋。教练员、队长须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标志,违者不得参赛。
(五)比赛用球及球槌须为中国门球协会2015年度合作伙伴、器材供应商产品。企业名称和品牌登陆中国门球协会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gateball.cn。球槌端面几何形态不限,但必须是平面。
(六)比赛时只允许1人指挥,违者按妨碍比赛行为处罚。
(七)比赛严格按照“全国门球竞赛纪律规定”执行,对以下行为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取消得分、取消比赛资格或禁赛等处罚。
1、无理取闹,不服从裁决;
2、以消极行为参赛;
3、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七、个人技术赛竞赛办法
(一)每支参赛队限报一名队员参赛(报名时注明)。
(二)竞赛项目:10米撞柱。
(三)比赛时间:预赛结束之后、决赛开始之前,30分钟赛完(各场地组也可在小组赛间隙自行安排)。
(四)比赛办法:
1、参赛球员按照团体预赛时的分组,在不同场地分别进行。
2、在三线中段2米范围内、沿边摆放10个球,参赛球员依次击打①~⑩球撞柱。
3、比赛过程执行超时犯规规定。
4、每次撞柱得10分,不撞柱不得分,最终核对所有参赛球员成绩,前八名优胜者获得2015年度技术能手证书。
八、报名与报到
(略)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比赛录取前八名。
(二)获前三名的队发给奖杯、奖牌和证书,获得第四至第八名的队颁发奖杯和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委会按照中国门球协会《全国门球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评选获奖队伍并颁发证书。
十、仲裁和裁判
(一)仲裁委员会成员、裁判长、裁判组长由中国门球协会选聘。各参赛单位须报一名55周岁以下、一级以上的裁判员(经费自理)。未报裁判员的球队须交纳裁判员聘请费500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二)裁判员自备白色长裤、白色平底运动鞋(组委会提供裁判服上装),佩戴中国门球协会统一制作的等级裁判胸徽。
十一、费用
(一)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
(二)食宿费具体标准:每人每天200元,报名时一次交清,提前离会不退食宿费。
(三)报名费500元,由承办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
(四)以上费用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交清。
(五)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食宿和不按规定交纳以上费用的代表队,不能参加比赛。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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