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普定县第四届“夜郎湖杯” 门球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15年7月14日至16日,7月13日报到。 二、比赛地点:贵州省普定县老年活动中心门球场。 三、主办单位:贵州省普定县离退局。 四、承办单位:贵州省普定县离退局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大学。 五、参加单位:各省、市自治区所属单位、行业协会、老年人体协及门球爱好者均可组队参加。 六、参加办法: 1、赛事规模为36个队,报满为止。 2、运动员性别、年龄不限。 3、参赛运动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赛期间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按《保险条例》办理,赛会不承担任何责任。参赛运动员必须填写《参赛责任书》,否则一律不能上场比赛。 4、报名。各单位请按报名表内容打印并加盖公章于2015年6月25日前分别电子邮件或传真至贵州省普定县离退局办公室。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普定县离退局办公室:电话、传真:0853—38222240 邮编:562100 5、报到:报到时间7月13日。 6、报到地点:县离退局大院内 七、竞赛项目、参赛人数 团体赛: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7人; 八、比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2011年审定的《门球竞赛规则》,其他有关规定由组委会在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上公布,比赛场地为15×20米的2块人工草坪(带棚)。。 2、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按区域和报名的先后顺序分成6个小组,采用单循环赛决出小组一、二名。第二阶段每组取一、二名参加复赛,12进6采用淘汰制,负的6个队并列第五名,胜的6个队采用抽签进行淘汰赛,负的3个队并列第四名,胜的3个队采用循环赛决出1—3名。 3、上场比赛的运动员须穿平底运动鞋,各队自带号码布、教练员、队长标识。 九、奖励 团体赛录取前五名给予奖金和奖牌奖励; 团体奖金:第一名奖励2000元 第二名奖励1500元 第三名奖励1000元 第四名奖励600元(3个队1800元) 第五名奖励400元(6个队2400元) 十、裁判 1、正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聘请。 2、各队自带一名60岁以下二级以上的裁判员担任大会裁判工作。裁判员不能兼任队中任何职务。凡未派裁判员的队,须交纳200元裁判聘请费。 十一、经费 1、每队交参赛费300元; 2、食宿费各队自理,住宿80元/间—120元/间不同档次标间。如需代为安排住宿的队,请在报名表上注明。住宿各标准的房间有限,先报先得。伙食自行安排。 十二、报到时,如需到国家2个5A级风景名胜区黄果树、龙宫旅游的运动员,旅行社到报到地点现场办理手续。(费用自理) 中共普定县离退休干部工作局 2015年5月9日 报 名 表 单位: 联系人: 电话(手机): 是否安排住宿: 是 否 住 宿 标 准 : 注:此表请务于2015年6月15日发送到普定县离退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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