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门球网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版主专区我要改网名

社区广播台

查看: 4379|回复: 16

动手、动脑、为门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3 17: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一些门球老网友在中国门球网发了一些很好的帖子,研讨型的如烨鹤、门球后卫等;论理谈道的如戈壁梭梭、老生畅谈等。
     我们的网站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在原创,在于自己动手、动脑多写出一些好帖子。
     门球论坛应该是谈论门球的场所,谈门球是主流。有一些其它的帖子或转来一些有趣的东西不是不可以,但,要有一个度。过分了就不好了。
     注意到一些网友很热衷转发别人的东西,这没有什么不好,有很多地方敞开着大门让你去忙活。在咱们门球论坛,如被人冠以“水军”或再给个“水军都督”官衔就不好了,你自己也会感到没有意思。有些人发了很多的帖子,但属于自己原创的微乎其微,这就要注意了。要回头看一看,自己是否有问题了啊。
    发展门球,繁荣论坛,需要你、我、他,大家齐动手啊。
     

发表于 2011-12-13 20:0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版主的意见,应该多写点有关门球方面原创作品,让网友看着,有新闻感,有新鲜感。
发表于 2011-12-13 20:2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版主说得非常在理,我们都应当从自己做起,为中国门球网的繁荣而尽个人一份力。
发表于 2011-12-13 21: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支持!
发表于 2011-12-13 23:3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总版主的意见办{:soso_e192:}
发表于 2011-12-14 06: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soso_e198:}
发表于 2011-12-14 06: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多写点有关门球方面作品,让网友看看以便大家学习
发表于 2011-12-14 07: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投一票,支持!
发表于 2011-12-14 10:59: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中国门球网》,理所当然应该以与门球有关的内容为主。完全拥护总版主的意见!
发表于 2011-12-14 16: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裁判员漏判了吗?

新规则“闪击犯规”的第3点中表述为:“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为闪击犯规。从文字看,当“手里拿着他球,脚未踩住自球”这一时段就被认定为犯规。有一个实例(早时有人提出过,没引起注意)请大家探讨:
在“龙胄杯中冠总决赛视频报道第27号”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I4NzE0MTg4.html 胜油一队VS中山郑二小比赛中,请网友们仔细观看看该视频的第29分30秒至30分时的录像:6号撞击4号,欲把4号送过三门,一转念,改把4号球闪带9号,在改踩过程中,踩球脚离开了自球后,转身再踩上去放球。按新规则表述:“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为闪击犯规。但近在咫尺的裁判员并没有判6号犯规,红方胜油一队也没人提出异议(6号队员是中山郑二小教练邓南海,红方“胜油一队”个个也都是门球精)。
我问过好多个裁判,有一级的,有国家级的,也有国际级的,有的说6号队员犯规,有的说不犯规,答案不一。请问到底是裁判漏判呢,还是6号队员的举止不算犯规?到底谁对谁错?请老师明示!以后在执裁中也好借鉴。

6号队员1.jpg
6号队员2.jpg
6号队员3.jpg
6号队员3抬脚离球.jpg
6号队员4.jpg
6号队员5.jpg
6号队员6.jpg

发表于 2011-12-14 16: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视频,这个不犯规,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1-12-14 16: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木丁池 发表于 2011-12-14 16:09
裁判员漏判了吗?
新规则“闪击犯规”的第3点中表述为:“重新改放他球时,未踩住自球,而手触及到自、他球 ...

我看了视频,这个不犯规,是可以的。
发表于 2011-12-15 11:03:30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没踩住自球,手碰自球就犯规。
发表于 2011-12-15 12: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规规定,改踩自球时可以抬开脚,故本人认为6号击球员没有犯规。但在时间上应该严格把关。
发表于 2011-12-15 12: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父城门球1 于 2011-12-15 12:23 编辑

总版主说的对,应该多发点自己的,原创的对门球发展有用的东西。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