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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8 22: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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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第二十三届“双拥杯”门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桂林市门球协会
二、比赛时间:2015年6月27日-29日
三、比赛地点:桂林市临桂广西地质一队球场
四、参赛单位:
市属各城区、县、市直机关、驻桂各军队干休所(中心)、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区乡、镇等。
五、参赛办法:
1、比赛项目:团体赛
2、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5-8名队员,性别年龄不限。
3、参赛队员必须身体健康,各参赛队必须严格把关,如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六、竞赛办法:
1、比赛执行国家体总审定颁布的《2011门球规则、裁判法》。
2、比赛分三个阶段:预赛、复赛、决赛,小组前二名进入复赛。
3、比赛器材:比赛统一使用中国门协规定的标准球棒、号码布及队长、教练员、裁判员标志(请自备)。
4、要求各参赛队服装整齐,穿平底运动鞋。
七、奖励:
1、奖励按15%比例产生名次奖。奖金依次为100元、80元、60元、50元。
2、参赛者均发纪念品。
八、报名、报到:
1、各参赛队务必于2015年6月17日前,将报名表和报名费同时寄、交桂林医学院乐群路校区离退处转市门协,联系人陶仕津,电话:13597320960;联系人:宋 明,电话:15907739965。在截止报名期限内,如不交报名费视作弃权,如有变动请于6月17日前提出。
2、各参赛队务必于2015年6月26日下午3时,在临桂广西地质一队会议室报到,同时召开领队、裁判员会议。
九、经费:
1、本着以赛养赛、会员优惠原则,凡已交2015年度门协会费的参赛会员(含领队、教练员、裁判员),每人交报名费25元,其他参赛人员每人交30元。凡不自带裁判员的球队,另交裁判招聘费100元。随队裁判员劳务费由各参赛队负责。
2、各县参赛队食、宿自理,如需帮助,请咨询住临桂县城的球友。
十、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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