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比赛执行国家体总、中国门协审定颁布的《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赛制:比赛分预赛、复赛、决赛。 1、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赛,每组前2名的队出线。 2、第二阶段由预赛出线的队,再分组进行复赛,下午参加决赛。 (三)比赛用具:球棒、号码布、教练员、队长臂章自备。各运动队使用的器材,必须符合全国门球比赛使用器材的规定。 (四)为严格执行《2015门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规范执裁,组委会统一安排裁判执裁。不设随队裁判。 (五)各参赛队服装原则上要求统一,必须着平底运动鞋,以提高比赛的观赏性 (六)比赛场地:由于桂林市赛场条件有限,有人工草和沙土地两种球场,只能统一编排,请各地球友见谅。 六、经费 (一)各参赛队员(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每人交60元参赛费,每队交裁判招聘费150元。 (二)各参赛队的车旅费、食宿费、医疗费、旅游费自理。住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旅游协助安排。 住宿标准:三人标准间每间120元/天,双人标准间(小间90元/天,大间100元/天)伙食自便。报到时不按预定房间住宿的队,按预定交当天住宿费。 七、奖励: (一)本届比赛按15%比例给予奖励。奖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600元,并列第四名获奖队各300元。 (二)设道德风尚奖(每组一个队),凡预赛小组出线但未获得决赛权的队,均发给优胜奖状。 (三)凡参赛队员每人发纪念品一份。 八、须知 (一)各参赛队报名以汇费到位为准,只报名不汇报名费的队,不予编排。 (二)2016年10月15日下午3时,在荔苑宾馆大厅召开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会议。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桂林市门球协会 2016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