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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计算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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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项赛事遇甲、乙两队胜场相等,甲队单球高分获胜。计算名次时有二种方法,因而确定名次发生了争议。
      观点一:虽因甲队单球高分获胜、但甲、乙队之间净胜分相等,应计算两队全阶段的净胜分来确定名次;
      观点二:甲队名次在前。虽甲、乙队之间净胜分相等,但甲、乙队之间已经决定了胜负,且没有第三支队伍参加名次计算,《2011规则》计算名次的精神实质是不能确定胜负计算全阶段的净胜分来确定名次。
      特提出请各位老师发表意见,提高认识,统一观点,谢谢!
发表于 2015-3-25 21: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二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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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一较好。排列名次是对整个组比赛结果的排列,若出现相等队时,是要算净胜分的(一是相等队净胜分,若仍相等,则算全阶段的净胜分)。  发表于 2015-3-27 12:50
错了!  发表于 2015-3-2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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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1: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门球规则中“同分不同待遇——单球高分多者胜”的不合理规定,导致出现极不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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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畅谈老师,按现规则的排名方法,如果没有单球高分胜的规定(同分一律发点球,胜者在总分上加1分),就不存在两个队的净胜分相等。  发表于 2015-3-26 15:58
硒都老师,应该没有单球高分什么事。不论怎么胜,既然已经分出了胜负,两个队一比较结果就出来了。两个队还要计算净胜分?还有比这再混乱的逻辑吗?说观点2正确的都是凭直观就得出的结论。  发表于 2015-3-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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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2: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点2正确。 221129caef999p6a220zwe.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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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2: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甲队已确定胜乙队.全阶段分相等.甲队为胜没什么可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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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手册!  发表于 2015-3-26 11:14
全阶段凈胜分相等,按规定应抽签决定。  发表于 2015-3-25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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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2: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剑客行 于 2015-3-25 22:42 编辑

计算成绩,排名次。就是规则规定的一种方法,必须按步骤进行。所以,观点一是正确的,净胜分多者排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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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没有涉及此问题!是手册涉及此问题。事先不另说明,就是用手册。  发表于 2015-3-26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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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2: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定甲乙两队的胜负应该明确先决条件。
       1.如果是在两个队以上的循环赛中,因为甲队单杆高分胜了乙队已经算做获胜的场次,在此情况下,甲乙两队胜场次数相同,根据2011门球竞赛规则第43页第九条,应进入全阶段净胜分的计算,全阶段净胜分多者胜;若全阶段净胜分仍然相同,则甲队胜。
        2.如果只有甲乙两队,肯定就是甲队胜了。
        本人看法不一定正确,欢迎各位老师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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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1门球竞赛规则第43页第九条",那不是中国规则!  发表于 2015-3-26 10:49
若全阶段净胜分仍然相同,则甲队胜。 您这句话没有规则条文支持啊。 应该抽签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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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2:5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湖北飘逸 于 2015-3-25 22:53 编辑

根据2011门球竞赛手册中关于“计算成绩,决定名次”的原则,观点一是正确的。2011门球竞赛手册中关于“计算成绩,决定名次”的步骤是:
1、先计算各队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在前。(题中已明确两队获胜场次相同,进入下一步)
2、若获胜场次相等,则计算相等队各队之间的净胜分。(题中已明确甲队是单球高分获胜,因此他们之间的净胜分均为0,需进入下一步)
3、若仍相等,则计算相等各队全阶段净胜分。
从以上步骤可以看出:在小组中,在只有两队获胜场次相同情况下,其中之一是属于单球高分获胜时,是不能单凭“谁赢谁,谁就排前”来决定的,肯定要计算全阶段净胜分。

之所以很多人会产生“谁赢谁,谁就排前”的误区,是因为一般两队的比分是有分差的,如10:9、20:15......等等(他们两队净胜分的关系是+1和-1、+5和-5,其实还是贯彻了“若获胜场次相等,则计算相等队各队之间的净胜分”的精神);但如果碰到类似10:10(其中单球高分或者多门多柱)平分时,“谁赢谁,谁就排前”这一条就不适用了。
至于说,这样的排名方法是否合理,则不在此次讨论之列,我们只是按照现有规则的精神来执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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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您的观点与判定! [attachimg]1098675[/attachimg]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09:04
分析的合情合理,正确、支持!  发表于 2015-3-26 06:12
赞同!  发表于 2015-3-26 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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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09: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泰虎 于 2015-3-26 09:06 编辑
湖北飘逸 发表于 2015-3-25 22:50
根据2011门球竞赛手册中关于“计算成绩,决定名次”的原则,观点一是正确的。2011门球竞赛手册中关于“计算 ...

非常赞同您的观点与判定!


090409g0isrtr4dprdk4rx.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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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图可知,第一步只能计算一次,以后就再不会计算了。后来的第二步有可能反复计算。  发表于 2015-3-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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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09: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松翠柏 发表于 2015-3-25 22:45
确定甲乙两队的胜负应该明确先决条件。
       1.如果是在两个队以上的循环赛中,因为甲队单杆高分 ...

若全阶段净胜分仍然相同,则甲队胜。
您这句话没有规则条文支持啊。
应该抽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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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3-26 10:40: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老师的关注、各抒己见。从已参与的帖子看:二种观点都有。我发表此帖子的目地达到了:就是共同探讨,达到共识,在以后修订规则时引起专家重视,采纳较合理的观点确定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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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0: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认为观点二比较合理,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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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说的第二种,那也不一定是合理,因为是高分胜,已经获得了一个胜场次了!再双重获利也不应该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3-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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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1: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1205286813 发表于 2015-3-26 10:54
本人认为观点二比较合理,公平

您说的第二种,那也不一定是合理,因为是高分胜,已经获得了一个胜场次了!再双重获利也不应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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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1: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手册》(不是按规则,规则没有提到此问题)是观点一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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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6 14: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泰虎老师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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