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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25 22: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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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湖北飘逸 于 2015-3-25 22:53 编辑
根据2011门球竞赛手册中关于“计算成绩,决定名次”的原则,观点一是正确的。2011门球竞赛手册中关于“计算成绩,决定名次”的步骤是:
1、先计算各队获胜场次,多者名次在前。(题中已明确两队获胜场次相同,进入下一步)
2、若获胜场次相等,则计算相等队各队之间的净胜分。(题中已明确甲队是单球高分获胜,因此他们之间的净胜分均为0,需进入下一步)
3、若仍相等,则计算相等各队全阶段净胜分。
从以上步骤可以看出:在小组中,在只有两队获胜场次相同情况下,其中之一是属于单球高分获胜时,是不能单凭“谁赢谁,谁就排前”来决定的,肯定要计算全阶段净胜分。
之所以很多人会产生“谁赢谁,谁就排前”的误区,是因为一般两队的比分是有分差的,如10:9、20:15......等等(他们两队净胜分的关系是+1和-1、+5和-5,其实还是贯彻了“若获胜场次相等,则计算相等队各队之间的净胜分”的精神);但如果碰到类似10:10(其中单球高分或者多门多柱)平分时,“谁赢谁,谁就排前”这一条就不适用了。
至于说,这样的排名方法是否合理,则不在此次讨论之列,我们只是按照现有规则的精神来执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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