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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249440909

这种情况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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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6 22: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舰载f20 发表于 2011-12-6 22:35
这问题又涉及到2011规则与裁判法的又一空白,谁说了都没用,因为无章可循.

老师说的对,规则没处找到。只能是看主办者的意思了,
发表于 2011-12-7 00: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9:}我想應按因故不能參加,自動放棄比賽處理。
Blue hills.jpg
发表于 2011-12-7 06:47:4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康乐性比赛,完全可以按照组委会的决定办,康乐比赛参加的队越多越热闹,如果缺少一个队造成轮空使人很扫兴。如果大赛是以竞技为主的,是不可以的。{:soso_e179:}
发表于 2011-12-7 11: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时间来得及,应尽量安排他队参赛!
发表于 2011-12-7 14: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情况没有明文规定,只是看主办方的安排了。按照规则应当判该队弃权,比赛成绩按15:0处理。所有论及该队场次轮空。但主办方可能考虑到秩序册已引发,不便修改,为了照顾该组球队能多打几场球,在征得该组其他球队同意的情况下,可考虑变通一下。因为比赛还没有进行,如果是中途改变,那绝对不行!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9: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核心是程序.世界上完全公平的事是没有的.人常说一碗水端平,其实从天空一号上看,地球上的水面也是弯曲的.我们能做的是程序的公正:用程序的公正来促使办事尽可能公平.掷币选攻、抽签分组,正是程序的公正.
该省门协个别负责人的草率行事,正是违背了程序的公正.
2011规则和裁判法,规定了应该按什么程序办,却没有规定违背了法定程序的行为如何处罚,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19:26: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对这个问题的讨论可以有一个结论了:
对于康乐型的比赛,这种做法是可以的;
对于竞技性的比赛,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事,缺赛的队作弃权处理,抽签后增加的队无效.
谢谢网友发表的宝贵意见.
发表于 2011-12-7 20: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是无章可循,所以这就要按照组委会的决定办。
       如果缺少一个队造成论空那多扫兴呀!
       有队补上来那才是快乐的呀!
 楼主| 发表于 2011-12-7 22: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球,门是方的,球是圆的,方圆就是规矩。门球比赛还是要上规矩啊
发表于 2011-12-7 22: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啊呀!不能什么事都能写到规则里,看情况处理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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